主题词:山西 煤矿 安责险

山西拟推进煤矿安责险全省覆盖

2012-05-28 中国能源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山西保监局日前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受煤炭资源整合等多种因素制约,山西省煤矿安责险业务发展缓慢、承保覆盖面低,2011年行业承保覆盖面仅17.6%.综合政府、企业、社会、保险公司各方需求,煤矿安责险的保险覆盖面亟待扩大。

  山西保监局日前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受煤炭资源整合等多种因素制约,山西省煤矿安责险业务发展缓慢、承保覆盖面低,2011年行业承保覆盖面仅17.6%.综合政府、企业、社会、保险公司各方需求,煤矿安责险的保险覆盖面亟待扩大。

  近日,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管理部总经理张文利向表示,煤企和保险公司之间供给需求的错位、煤炭资源整合后煤矿安全生产情况的变化以及煤企保险意识不足等多方因素,导致目前山西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险较低的投保率和覆盖面。

  针对上述情况,山西保监局提出拟协同政府部门和保险公司共同推进山西煤炭行业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逐步扩大山西煤企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险覆盖面,争取实现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全覆盖。

  发展缓滞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在2006年国务院拟定的在全国高危行业试点强制推行的保险险种。

  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在煤炭开采等行业推行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在高危行业、公众聚集场所、境内外旅游等方面推广。当年9月,国家安监总局和保监会联合下发 《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意见》,要求到2010年,将力争实现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产品体系相对完善、保险服务覆盖全面、风险管理水平显着提高的目标。此后,两部门在全国数个省、市展开试点。

  山西省的煤矿安责险由人保财险山西省分公司于2006年9月率先在大同市试点经营,之后在省内其他地区逐步推行。

  但事实上,在推行的将近6年中,煤矿安责险业务发展缓滞。公在2008年出现阶段性峰值,此后就渐渐萎缩。

  "这块业务一直没有推动起来,投保率也一直很低。"张文利表示。

  山西保监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全省煤矿安责险在2008年时保费高达1.23亿元,之后便出现萎缩。到2011年,全省单险种保费收入不足6000万元,与预计5个亿左右的总量规模相差甚远,承保覆盖面仅17.6%.

  后煤改效应

  2009年开始的山西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煤矿生产力发生革命性变化,煤矿安全生产风险下降。

  凤凰涅盘、脱胎换骨。三年来,山西省煤炭百万吨死亡率连续大幅下降,2011年为8.5%,同比下降一半以上,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年未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与此同时,整合重组后的后煤改效应也开始集中显现。

  2008年后,煤炭安责险的保费收入开始逐年下滑。山西保监局在日前的一份调研报告中分析称,煤炭资源整合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煤矿脱保现象比较严重;可保资源也有所减少,造成了2011年煤矿安责险业务较2008年大幅下滑。

  相关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省30万吨以下小煤矿已全部淘汰关闭,矿井数量由5年前的 4278座减少至 1053座,办矿主体由2200个减少至130个。

  据张文利介绍,由于高危行业的特殊性,目前传统保险以"事后理赔"为主的服务方式,尚不能满足煤炭等高危行业风险管理的要求。同时,由于高危行业风险特点在于资产密集程度高,发生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比较大,企业更为看重的不是理赔,而是预防。

  据悉,目前煤企需要保险公司根据煤炭等高危行业风险管理需求特点,按照"预防为主"的服务理念,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赔付"的保险服务体系,包括风险提示、风险评估、安全培训、救援体系等在内的增值服务,及时辨识与分析生产经营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和措施建议,力争消除风险隐患,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此外,煤炭资源整合后,大型煤矿煤炭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日渐规范,煤企借助商业保险主动化解风险意识不强,也是煤矿安责险推进过程中的一大难题。

  山西保监局也表示,大型煤矿自身风险管理水平较高,对保险的需求并不明显;部分煤矿企业对安全事故存在侥幸心理,不注重事前防范、事后赔偿。

  拟确定为强制保险

  目前煤矿安责险的保费收入不足6000万元,承保覆盖面仅17.6%.与预计5个亿左右的总量规模相差甚远。

  在张文利看来,还有4个多亿的空间亟待开发,市场前景大好。

  山西保监局方面在调研后也表示,政府、企业、社会、保险公司都有保险需求,因此,扩大煤矿安责险的覆盖面十分有必要,而且非常具有紧迫性。山西正拟尝试依靠政府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政策支持来推动该险种的发展进程。

  山西保监局提出,拟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将煤矿安责险确定为强制保险,或通过政府等相关部门发文,要求煤矿企业投保责任险,并结合企业生产验收、有关证照发放、审验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保障煤矿安责险业务顺利开展,逐步实现煤矿安责险全覆盖的目标。

  此外,通过改革风险抵押金制度,在保持风险抵押金权属、性质和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换为保险储金,逐步实现煤矿安责险全覆盖的目标。

  作为保险公司而言,创新保险产品,对保险服务功能及其内涵价值进行有效提升,提高科学性和适用性,满足市场实际需求也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张文利认为,随着政府部门的逐步重视、保险企业服务水平的逐步提高和煤企风险意识的增强,预计煤矿安责险的将会迎来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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