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煤炭 能源

十二五中国将加强煤炭矿区生态环境保护

2012-03-22 中国能源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发展循环经济,扩大资源综合利用规模,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煤炭矿区。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发展循环经济,扩大资源综合利用规模,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煤炭矿区。

  

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大中型矿区内,以煤矸石发电为龙头,利用矿井水等资源,发展电力、建材、化工等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建设煤-焦-电-建材、煤-电-化-建材等多种模式的循环经济园区。合理利用内蒙古中西部和山西北部高铝煤炭资源,推行定点集中利用,建设煤-电-铝-建材一体化循环经济园区。扩大煤矸石井下充填、复垦和筑路利用量。在大型选煤厂周边地区建设洗矸、煤泥和中煤综合利用电厂,新增装机容量5000 万千瓦。2015年,煤矸石综合利用量6.1 亿吨,利用率达到75%以上。其中,电厂利用3 亿吨,煤矸石制建材利用1 亿吨,煤矸石井下充填、复垦和筑路利用2.1 亿吨以上。力争利用含铝粉煤灰约1080 万吨,形成氧化铝年生产规模360 万吨。

  2.加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矿区的要求,切实加大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力度,推进由被动治理向主动防治转变。重点加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结合新农村规划建设,做好村庄搬迁。高硫煤、高砷煤要采取洗选加工等措施降低含硫量、含砷量,集中利用、集中治理、达标排放。基本完成内蒙古、宁夏、新疆煤田灭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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