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国家能源局 煤层气

国家能源局年内将出台煤层气产业政策

2009-09-07 中国能源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截至2009年7月,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已有江西、山西等10个省(市、区)拥有煤层气发电,装机570台,总容量48.4万千瓦,比2007年增加294台33.3万千瓦。2009年1-7月,共收购煤层气电量6.49亿千瓦时,共支付煤层气发电电费2.3亿元。

  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表示,年内将制定出台煤层气产业政策、低浓度瓦斯发电安全输送利用技术标准,国家还将进一步完善瓦斯抽采利用政策,逐步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说,国家将抓紧启动“十二五”煤层气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实施好矿区煤层气抽采利用规模化建设方案,年内将制定出台煤层气产业政策、低浓度瓦斯发电安全输送利用技术标准,引导煤层气产业健康发展。

  

9月4日在南昌结束的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上透露的信息显示,国家正采取措施努力将过去困扰煤矿安全生产的煤层气(即瓦斯)化害为利,变废为宝。已经探明的全国36万亿立方米的煤层气地质资源有望成为中国能源新的后备力量。

  数字显示,与2005年相比,2008年全国煤矿瓦斯抽采量53亿立方米,增幅130%;利用量16亿立方米,增长160%;地面煤层气产量5亿立方米,是2005年的14倍。2009年上半年,全国瓦斯抽采量32.4亿立方米,利用量10.7亿立方米。截至2009年7月份,累计施工煤层气井3,400多口,产能达到25亿立方米。

  国家电网公司数字显示,截至2009年7月,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已有江西、山西等10个省(市、区)拥有煤层气发电,装机570台,总容量48.4万千瓦,比2007年增加294台33.3万千瓦。2009年1-7月,共收购煤层气电量6.49亿千瓦时,共支付煤层气发电电费2.3亿元。

  张国宝表示,下一步,国家将进一步完善瓦斯抽采利用政策,逐步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落实煤层气发电上网电价补贴政策,扩大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允许用于瓦斯利用  项目建设。他说,既要落实好现有政策措施,也要出台新的激励政策措施,推动煤层气产业化规模化开发。

  张国宝说,在推进煤层气产业化过程中,国家将合理确定规模、重点项目,建设时序、利用方向和保障措施;力争到2010年,全国新增探明煤层气地质储量2,400亿立方米,煤层气地面产能35亿立方米,产量20亿立方米,初步形成勘探、开发、利用相配套,民用、工业用相结合的产业格局。

  国家能源局还将力争到2010年,全国抽采瓦斯65亿立方米,建成年抽采量1亿立方米以上的矿区18个;鼓励煤炭企业利用瓦斯作居民生活燃料和发电,力争到2010年民用瓦斯用户150万户以上,瓦斯发电装机规模150万千瓦。

  科技部党组成员张景安则表示,煤矿瓦斯治理利用的科技创新工作,将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到“十二五”国家主体科技计划中,并将制订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的科技专项规划,争取到“十二五”末期再建设50-100个煤矿瓦斯治理利用的示范矿井和示范市县,实现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关键技术的重大突破。

  随着瓦斯利用量的上升,中国煤矿的瓦斯事故下降了。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说,2008年全国煤矿瓦斯事故发生182起、死亡778人,分别比2005年减少232起、1,393人,分别下降56%和64%。2009年1-7月,全国煤矿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2008年同比分别减少17起、48人,分别下降16%和12%,其中一次死亡人数10人以上重特大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减少6起、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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