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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煤企不可再“免费”圈地

2011-11-07 中国能源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为整治新疆煤炭资源“圈而不探”、“探而不采”等浪费资源的现象,今后,新疆开采煤炭资源的企业须缴纳煤炭资源开发地方经济发展费。

  为整治新疆煤炭资源“圈而不探”、“探而不采”等浪费资源的现象,今后,新疆开采煤炭资源的企业须缴纳煤炭资源开发地方经济发展费。


  
  10月21日,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举行《自治区煤炭资源有偿配置与勘查开发转化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新闻发布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助理、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田建荣表示,煤炭资源开发在新疆优势资源转换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但长期以来,新疆煤炭资源无偿配置情况比较严重,不少企业“圈而不探”、“探而不采”,造成资源闲置,必须加强煤炭资源的依法规范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该管理规定的核心内容是“以项目配资源”的原则和“注重项目实际投入和转化”的总体要求,对煤炭资源实行公开、有偿出让、合同约定、动态监管、项目跟踪和优化调配,并提出了各项有效推进措施。新疆将按照“清理、调整、优化、规范”的要求,对已从事煤炭开采的企业进行进一步优化。
  
  对规范煤炭资源市场“极为有效”
  
  根据新出台的煤炭资源管理规定,申请开发利用煤炭资源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自治区煤炭产业发展规划和自治区产业发展政策,用于煤电、煤化工等项目的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就地转化率,必须达到60%以上。
  
  《规定》明确了在新疆自治区行政区内开采煤炭资源的企业必须缴纳煤炭资源开发地方经济发展费,征收标准为:动力煤15元∕吨、焦煤及配焦用煤20元∕吨。凡以申请在先、协议出让方式取得煤炭资源采矿权的企业,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5元/吨。开采煤炭资源用于疆内煤电、煤化工等转化项目的,地方经济发展费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的40%收取。征收标准将根据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和市场情况适时调整。
  
  新疆国土厅负责人表示,缴纳煤炭资源开发地方经济发展费,是煤炭资源国家所有的具体表现,是对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大胆探索,有利于进一步加快新疆煤炭资源的勘查、开发步伐,提高科学利用水平。
  
  新疆当地媒体认为,以年产量1000万吨的煤田来估算,如果全部用于疆内煤电煤化工,也需要缴纳6000万的煤炭资源开发地方经济发展费。新疆区煤炭工业管理局的数据显示,2010年,新疆累计生产原煤1亿吨,同比增产1260万吨,增长14.42%。
  
  依据规定,煤炭探矿权、采矿权将采取进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有偿出让,有偿配置的煤炭资源量,一般应满足企业开发利用50年的需求。探矿权人领取勘查许可证6个月内未开展勘查工作或未完成自治区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的,将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权人领取采矿许可证一年内未开工建设的,也将被吊销采矿许可证。
  
  中投顾问煤炭行业研究员邱希哲认为,新《规定》明确了煤炭资源勘探、开采的时间表,如果企业未能及时落实,将会面临弃权处理,这是极为有效的手段。因此,新政策将会有效解决“圈而不探”、“探而不采”及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行为。
  
  专家认为,“圈而不探”、“探而不采”等行为主要弊端是探矿权人抢占煤矿资源,但是项目并不开工,或者是以采代探、乱采乱挖。总而言之,这些企业的目的是通过转让探矿权,获得额外收益。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煤炭资源勘探市场的秩序。目前这一现象在各地均有体现,一般而言产煤大省更加严重,例如山西、内蒙、新疆等。
  
  新疆国土资源厅副厅长于庆和表示,煤炭资源管理新规的出台有利于建立新疆煤炭资源依法有序、科学合理、节约集约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的管理模式,明确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权利、责任与义务,最大限度实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价值,推动新疆由煤炭大区向煤化工大区、资源经济强区转变。
  
  “圈而不探”影响优势资源转换
  
  新疆国土资源厅提供给本报的资料显示,新疆煤炭资源预测储量达2.19万亿吨,占全国煤炭资源预测储量的40%,是“十二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的第14个大型煤炭基地。
  
  目前,新疆所探明的资源量排在各省市的第二位。但是,受诸多因素和条件的影响,在煤炭资源勘查、开发、配置方面还存在诸如“圈而不探”、“探而不采”等问题,影响了优势资源向优势产业的转换,造成了浪费。
  
  今年2月,中央巡视组向新疆反馈巡视工作意见时指出,“新疆煤炭资源无偿配置情况较严重,不少企业。‘圈而不探’‘探而不采’,造成资源闲置。要求新疆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全面清理。此外,煤炭资源的勘探开发,已形成了社会焦点和热点问题,加强煤炭资源的规范管理,对新疆的和谐稳定有着重大意义。
  
  2010年,新疆对13个地州市开展了探矿权年检工作,年检合格项目5619个,年检不合格项目366个,其中590个地质勘查投入状况不足,有“圈而不探”嫌疑。
  
  作为我国重要的资源战略接替区,近年来,新疆的探矿和采矿活动迅速升温,开发商疯抢地盘。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矿区一矿多开、大矿小开、圈而不探,矿山资源利用水平达不到国家规定或设计要求,生产规模达不到设计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矿权纠纷。
  
  将重点监管“嫌疑”项目
  
  从2009年10月开始,新疆国土部门加大了对探矿权批后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圈而不探、以采代探、越界勘查”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国土部门展开了一系列的地质勘查项目专项检查工作并进行部署和安排,决心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清理探矿权市场。
  
  对此次地质勘查成果统计中确定的590个勘查投入不足、有“圈而不探”嫌疑的探矿权,新疆国土部门要求下属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其作为2011年地质勘查项目大检查和2011年度探矿权年检的重点监管对象。
  
  新疆煤炭资源丰富,煤种齐全,煤质优良,开采难度低,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新疆需要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因此有必要加强对煤炭资源的监管。“圈而不探”、“探而不采”等问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和配置的低效,新疆政府需要改变这一现状。
  
  邱希哲认为,《规定》的出台,将有利于规范新疆煤炭资源的勘探、开采和管理,减少资源浪费,提高利用效率;有利于新疆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推动新疆经济发展;通过对煤炭资源的统一规划和有序管理,有利于推动新疆走上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经济发展道路。
  
  截至2010年,全区已吸引神华、华能、华电、中电投等数十家大企业大集团进驻开发煤炭煤电煤化工项目,全年原煤产量突破1亿吨,累计探明资源量4428亿吨。
  
  邱希哲指出,落户新疆的煤炭企业,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不应当从事“圈而不探”、“探而不采”及非法转让矿业权等活动,而是按照合同约定、投资承诺实施对煤炭资源的勘查开发与转化。企业应当积极加强在煤电、煤化工方面的投资,这不仅有利于获得更多政府优惠政策,也符合煤炭工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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