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发改委 电煤限价

发改委二次电煤限价剑指恶意涨价

2008-07-29 中国能源投资网
 

  据悉,7月24日发改委发布了二次电煤限价通知后。此举被业内人士认为是今年第一次电煤限价政策的“补漏”之举,但是,对此次限价的落实效果预期,乐观的声音并不多,业内多数意见偏向需要进一步观察。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此次限价短期内让发电企业喘口气,但长期来看,限价只是权宜之计,根本还要依靠市场之手理顺煤电价格机制。

  与6月19日起实行的煤炭限价政策相比,此次限价一方面是强化上次限价关于限制合同煤价的权威,另一方面剑指煤炭中端(包括中介、运输环节)成本的膨胀以及非合同煤价的暴涨。

  此次通知要求对主要港口和集散地动力煤实行最高限价,规定秦皇岛港、天津港、唐山港等港口动力煤平仓价格,不得超过6月19日价格水平,即发热量5500大卡/千克动力煤限价水平分别为每吨860元、840元和850元。

  对于政策本身,此次限价的力度仍不能满足电企的需求,一方面限价通知中规定的三个价格上限均在800元以上,这个价格已经比较高了,对很多电企来说依旧处于盈亏平衡点的位置,只能避免情况进一步恶化。此外,此次限价并未透露延长限价时间的信息,如果到今年年底即结束,可能很难有理想的限价效果。

  此举在于对煤价的中间环节下手,煤炭运输环节中名目繁多的费用成为高煤价的助推因素,包括“铁路代发费”、“包车费”等变相涨价方式,这也意味着,铁路运力不足成为煤价虚高的原因之一。即使在合同煤价受限、电煤坑口价受限的情况下,市场煤价格依然飞涨,此前秦皇岛的电煤平仓价已经突破了1000元/吨,甚至有超越国际煤价的趋势。

  此次政府对“动力煤”平仓价进行了限制,即使得电企在市场上的购煤成本得到了压缩。因此,对于非坑口电企以及购煤比例中合同煤占比较小、市场煤占比较大的电企来说,此次限价政策的利好更显著。
  
    尽管此次限价相比上次,对相关问题的提出和解决考虑更加周全,政府对煤炭行业存在的问题也更清楚,但姚伟认为,放到市场上看,肯定还会出现各种规避政策的手段。重要的是,此次限制的对象主要是中间环节,限制效力绝对不及对大型煤炭国企的限制力,中小煤企和终端商属于利润驱动型的企业,会以各种方式来应对当前政策。

    此次限价对动力煤的平仓价即终端价格进行限制,此举的确可以降低中间环节的不必要成本,但煤炭行业毕竟已经市场化,如果煤炭中介、运输环节不予配合,电企很快将面临新的困境——无煤可买。此外,如果煤质再度下降,对电企来说也是重击。一般来说,电企的锅炉设备是与一定质量的煤炭相匹配的,大量的劣质煤无疑将对设备造成很大程度的损伤,间接增加电企的成本。

  长期来看,限价毕竟不可持续,政府可以通过理顺能源价格体系、加大煤炭开采力度以扩大供给、降低焦煤出口量等方式来解决煤电矛盾问题。根本上限制煤价虚高、解决电企困境还要靠理顺煤电价格机制,即实现真正的煤电联动。而林伯强认为,煤电联动机制也不是真正的市场化,只是政府控制下向市场过渡的机制,真正市场化的价格机制是煤价与电价实现自动调节,不存在政府干预导致的滞后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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