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焦炭 焦炭出口配额

商务部公布第二批焦炭出口配额共239万吨

2008-07-16 中国能源投资网
 

    据悉,日前商务部公布了第二批焦炭出口配额共239万吨,与第一批配额合计已达到全年的配额指标。由此业内人士认为,第二批配额与去年第二批相比基本持平,并未出现市场预期的减少情况,如果近两个月焦炭出口继续扩大,相关部门可能将出口关税上调5%。

    2008年两批配额发布总量累计达到了1201万吨,与2007年公布的1215万吨配额相比减少了14万吨。中国炼焦行业协会杨文彪秘书长表示,此次出口配额公布的数量是非常合理的。无论是从稳定国际市场、减少国际贸易争端,还是中国政府与国外政府的贸易信用来讲,出口配额的减少都应当遵循以稳为主,稳中有降的策略。

    根据公布的配额名单显示,共有32家企业获得配额,与今年的第一批相比减少了5家,与去年相比更是大幅度缩减,239万吨的指标与去年第二批的235万吨配额相差无几。商务部表示,配额安排主要依据各企业2005年至2007年出口实绩。为体现向生产企业倾斜的原则,规范出口秩序,配额安排适当参考生产企业2006年度出口供货量。

    目前,从天津口岸出口的一级冶金焦价格报FOB730-740美元/吨,成交多在FOB710-720美元/吨左右。出口价格的大幅提升推动了焦炭出口量的快速反弹,这也加强了各方对于焦炭出口关税上调的预期。业内人士表示,出口关税的连续快速上调并非是稳定市场的最佳方法,市场的问题还需要通过市场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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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我国要减少焦炭的出口呢?

    很多人认为这是政府为了保国内钢铁企业生产采取的措施。这话不能说一点道理也没有。但从上周在杭州召开的中国北方焦炭联合体2004年年会上同行和专家提供的情况来看,更重要的原因还是为了制止这两年来在焦炭价格高企和高利润的诱惑下,国内已经出现的低层次焦炭重复建设。

    2002年底以来,受焦炭价格大幅度上涨的拉动,我国出现了新一轮焦炭项目低层次重复建设热潮。以焦炭产量占全国近一半的山西省为例:2001年的全省焦炭产量为4959万吨,2002年突破6000万吨,到2003年则达到了8000万吨,加上在建的5000多万吨项目和拟建项目,预计到2005年山西全省的焦炭总产量将达到1.5亿吨,是山西省“十五”规划确定的全省焦化产量控制在3500万吨内的4倍多。

    焦炭由焦煤或混合煤高温冶炼而成,焦炭只是煤化工生产中的一个副产品,其化工产品种类多达200多种。但由于我国焦化行业长期存在“只焦不化”的低层次生产,即在进行焦炭生产的同时不重视焦油等化工产品的回收和煤气回用。低层次的重复建设在导致山西焦煤产量、资源接替困难的同时,也进一步加剧了山西本已不乐观的环境污染。以煤气回收为例,只要留意观察,在山西所到之处都可见焦化企业将煤气空排的点“天灯”现象。一般情况下,每生产一吨焦炭可产生400立方米煤气,按此计算,如果山西全省目前每年有5000万吨焦炭生产是“只焦不化”点“天灯”,就等于全年有200亿立方米的煤气被白白排放到大气中。按目前山西城镇所有居民如果都用上煤气每年也仅需20亿到22亿立方米计算,全省一年直接排放的煤气就可让全省城镇居民用8年到10年的时间。低层次的“只焦不化”生产方式在导致山西省每年达百亿元巨大煤气资源浪费的同时,也造成了山西严重的大气污染。

    有鉴于此,5月18日在北京召开的一次寻求解决中欧焦炭贸易摩擦的会议上,出席会议的多家经营焦炭中央外贸企业、地方流通和生产企业呼吁政府暂不宜取消目前实行的焦炭出口配额管理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5月19日发出紧急通知,决定在年初把焦炭出口退税率从原先15%降到5%的基础上,从5月24日起对出口焦炭和炼焦煤出口停止退税。

    据此,有专家说,今年国家对焦炭出口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实际上也是我国政府在确立新的科学发展观后,在从过去仅注重追求GDP增长转到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轨道上来的一次具体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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