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煤炭

巴州煤炭价格实行新政

2008-10-22 中国能源投资网
 

据巴州统计局统计,今年1-9月全州规模以上4家煤炭开采企业原煤产量达到177.38万吨,同比增长17.1%;其中,1-9月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达到115.66万吨,同比增长3.79%。今年前9个月,巴州煤炭市场价格和原煤出厂价格都比较稳定。进入十月,随着冷空气的入侵,巴州气温直线下降,近日,煤价也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日前从巴州发改委获悉,今年巴州实施了煤炭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根据规定,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已与用户签订供销合同的,双方继续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煤炭价格,目前尚未签订合同或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的,电煤、热煤不分国有、地方煤矿,5000大卡/千克的发电和供热用煤出矿价格不超过100元/吨,发热量每增加或减少100大卡/千克,出矿价相应提高或降低3元/吨。巴州地区的电煤、热煤出矿价最高不超过110元/吨。

 

同时,对库尔勒市场的生活用煤实行最高临时限价措施,巴州各煤矿生产的生活用块煤库尔勒市场最高销售价格不超过270元/吨。托克逊等地调入的生活用块煤销售价格不超过330元/吨。电煤、热煤、生活用煤临时限价下浮不限。

 

考虑到各县情况不尽相同,巴州对各县生活用煤价格不做统一规定,由各县价格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成本价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制定当地的临时限价。

 

州发改委要求各煤炭生产和经营企业按照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布价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必须认真执行煤炭临时限价干预政策,不得擅自涨价。

 

各县价格主管部门将会同工商、质检和煤炭行业等有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对违反价格干预措施,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囤积居奇、人为串通联盟、操纵市场、哄抬物价等行为,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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