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印尼 矿产 投资 潜力巨大

印尼矿产行业投资潜力巨大

2007-08-30 中国能源投资网
 

    矿物与能源工业是印尼的支柱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和出口创汇中占有重要地位。印尼的矿物与能源企业以石油与天然气生产为主。矿业部门在印尼经济恢复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2002年,矿业部门在GDP中的份额上升了11.91%,12类矿产品中,石油与天然气在印尼经济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国家收入与支出预算是基于石油与天然气的产量与价格制定的。

  印尼矿业管理体制完善

  能源和矿产资源部是印度尼西亚矿业的政府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能是代表国家制定矿产资源和地矿产业政策,颁布和执行矿业法规,并通过政策导向、矿业执法进行全国矿业的监督和管理;进行全国基础地质调查、广义环境地质调查和研究、矿产资源总量调查和评价研究,为引导矿业投资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该部下设的地质与矿产资源局、石油与天然气管理局分别管理全国的固体矿产和油气资源的有关工作。

  印尼的矿产开发施行分类管理,法律将矿产资源分为A、B、C三大类。A类为战略矿产,包括石油、天然气、煤、铀等放射性矿产、镍、钴、锡。这7类矿产只能由国家经营。外国公司作为政府机构或国营公司的承包人,经国会批准后也可按合同规定参与战略性矿产的勘查和开发活动。B类为重要矿产,包括铁、锰、铝土矿、铜、金、银等34种矿产。这些矿产可以由国营公司、本土公司、合资公司和个体投资者进行勘查和开发。A、B类矿产开发权的授予由中央主管部门负责。C类主要是非金属矿产,主要由省政府管理。1999年通过的22号法,上述矿业管理框架将发生重大变化。中央政府的权力将大量下放。地方政府将在矿业活动管理中拥有较大的权力。

  中国印尼加强矿产合作

  印尼与中国间的距离优势和资源互补优势,使中国和印尼矿业合作前景广阔。

  中国与印尼矿业合作主要有三种方式,即:两国企业以签署销售协议形式进行贸易合作,以投资形式共同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中国企业以收购印尼油田海外股份的方式加强与印尼的合作。印尼是中国的重要能源合作伙伴,中国20世纪90年代初在海外投资开采的第一批原油就来自印尼。中国南方缺乏煤炭,而印尼与中国间的距离优势,使中国从印尼进口了大量煤炭。

  中印两国战略伙伴关系有助于扩大双方资源开发合作。2005年4月国家主席胡锦涛对印尼进行国事访问并与印尼签署《联合宣言》,其中明确提出加强能源政策的对话与磋商,进一步发挥中印尼能源论坛的作用,开展政策交流,加强油气和矿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鼓励更多企业参与联合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建立商业上可行的本地区能源运输网络,推动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包括开发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节约能源以及和平利用核能等。胡锦涛主席的此次访问将有力推进双方的能源合作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2005年7月苏西洛总统访华,在此期间,中国和印尼双方就深化两国的友好合作广泛交换意见,双方就经济贸易合作签署一系列的文件。苏西洛希望,能加强与中国在能源、基础设施、军事科技等方面的合作。由此可见,中国与印尼在矿业合作方面具备了稳定发展良好的外部环境。

  中国印尼合作在崎岖中前进

  中国与印尼矿业合作虽有着较好的基础,但也存在着制约因素。中国企业在印度尼西亚的矿业投资活动需要全程的法律服务,这涉及大量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对国内的律师事务所水平要求较高。印尼的煤炭开采的投资环境不尽如人意。根据印尼法律,任何外资煤炭公司都必须从其煤矿开始商业化生产第5年起,按比例将其股权逐步出售给印尼的公司,直到10年后累计出售至少51%的股权。印尼政府对煤炭工业实施强力的国有化政策无疑会抑制外国投资。

  总的来看,印尼矿业是中印双方开展合作的重要领域,我国应从战略性和全局性的高度,密切关注其发展动态和政策变化,把握开拓市场的机遇,与印尼保持密切的矿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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