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国家两部委 煤炭 节能减排

国家两部委指出:煤炭节能减排工作刻不容缓

2007-07-08 中国能源投资网
 

  今后,煤炭工业各个环节都将全面推行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举措和技术标准。

 

  昨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在印发的《关于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意见的通知》中,用45条意见作出全面部署,以保证到“十一五”末,煤炭企业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20%、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规划目标。

 

  “现在全国各省市、各行业面临的节能减排压力都很大,煤炭作为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当然更要加强推行节能减排。”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一位官员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

 

  今后,煤矿设计要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优先采用资源回收率高、污染物排放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新建、改扩建的项目设计都必须有节能减排专题篇章。

 

  两部委明确指出,煤矿应就近配套建设选煤厂或者集中选煤厂,以减少物流中转环节。新建选煤厂规模原则上不小于30万吨/年。

 

  在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上,则要求煤炭企业必须按照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制定资源综合利用规划。

 

  “严格行业准入,严把能耗、环保审核关。”两部委态度非常坚定。

 

  当然,作为节能减排主体,煤炭企业也必须保证节能减排技改资金的投入。两部委要求其要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资源节能协议等模式,拓宽融资渠道。

 

  “国家在节能减排上的决心非常大,举措也很多,但关键在于执行,这就要求有完善的监管制度。”上述发改委官员说。

 

  “我们正在开展煤矿节能降耗、污染减排指标和支撑技术体系研究。”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陶凤鸣透露说,协会将抓紧提出煤矿资源回收率和能耗准入标准,做好新建煤矿资源回收率和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同时,研究建立和完善煤矿主要耗能设备、产品能效标准和能耗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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