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煤炭 开采 利用

发改委:煤炭开采利用须依法进行

2007-12-05 中国能源投资网
 

    煤炭产业的发展必须实施节约优先的发展战略,加快资源综合利用,减少煤炭加工利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和利用效率。今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向社会公布了《煤炭产业政策》。其中明确要求,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要严格实行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即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煤炭建设项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介绍说,煤炭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要严格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损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推进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形成与生产同步的水土保持、矿山土地复垦和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

  新出台的《煤炭产业政策》也规定,鼓励煤炭企业开发先进适用节能技术,煤炭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必须按照节能设计规范和用能标准建设,必须淘汰落后耗能工艺、设备和产品,推广使用符合国家能效标准、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综合开发利用与煤共伴生资源和煤矿废弃物。鼓励企业利用煤矸石、低热值煤发电、供热、利用煤矸石生产建材产品、井下充填、复垦造田和筑路等,综合利用矿井水,发展循环经济。

  值得一提的是,《煤炭产业政策》突出强调要建立矿区开发环境承载能力评估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严格执行煤矿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排污收费制度。限制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要地下水资源补给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区开采煤炭,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等禁采区内开采煤炭。同时,要加强对在矿山开发过程中可能诱发灾害的调查、监测及预报预警,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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