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节能减排 强度

节能减排强度须加大

2007-12-21 中国能源投资网
 

    2008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为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大攻坚力度,确保节能减排取得重大进展”。按照这一要求,我们必须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大力度、迎难而上,尽快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和持久战。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相继制定了促进节能减排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重点抓好电力、钢铁、电解铝、铁合金、焦炭、水泥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加大“三河三湖”和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治理的力度,建立健全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最近,国务院又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据统计,今年前3季度我国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了3%,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首次出现“双下降”;粗钢、水泥、电石、铁合金产量增幅同比分别回落0.8、5.7、8.4和5.3个百分点;铜、铝、铅出口量分别下降59%、57.1%和52.6%,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明年要把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经济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准。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节能减排攻坚力度,确保节能减排取得重大进展。

    加大节能减排攻坚力度,必须完善政策法规,消除制约节能减排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要制订和执行主要高耗能产品能耗环保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更加注重用法律手段促进节能减排,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快出台和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价格、财税、金融等激励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适时推进天然气、水、热力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案,按照补偿治理成本的原则,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加快制订和实施促进节能减排的市场准入标准、强制性能效标准和环保标准。

    加大节能减排攻坚力度,必须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要着力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和治理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保护土地和水资源,建设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以及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加大节能环保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节能减排项目,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重点加强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水利、林业、草原建设,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治理,促使企业开展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有效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

    加大节能减排攻坚力度,必须增强全社会节能环保意识,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要让全体人民懂得,我国人口多、底子薄,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每一个人都要负起责任,养成自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要进一步加强节约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宣传舆论工作,深入宣传国家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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