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原油

原油进口权将逐步放开

2014-07-31 中国能源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原油进口权下发的时间窗口应该就在近两周,将由发改委下发许可证,商务部核定配额,首批率先发放给拥有海外原油资源并获得对方国原油出口许可证的民企。

  从知情人士处独家获悉,由国务院政策研究室社会发展司司长邓文奎带队的一行数人近日走访山东地方炼油企业(地炼)调研,调研的主要内容就是业界呼唤已久的原油进口权放开,此外还涉及汽柴油进口放开以及取消燃料油消费税等,相关调研结果将向高层领导汇报。

  相关人士透露,原油进口权下发的时间窗口应该就在近两周,将由发改委下发许可证,商务部核定配额,首批率先发放给拥有海外原油资源并获得对方国原油出口许可证的民企。

  民企纳入试点单位

  据了解,此次参加调研会议的包括山东晨曦集团、山东万达集团、天弘化学公司、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唐山渤海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等。

  “民企为国家的改革开放做出牺牲和努力,应该受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的待遇。为此,建议取消燃料油消费税,并将几家大的地炼企业纳入国家进口原油、汽柴油的试点单位。按民企的现有规模,这么做对国企也不会有什么冲击和影响。”原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会长、中国石油流通协会专职会长赵友山说。

  他认为,应尽快推动国家石油体制改革,以确保民企发展。

  地炼企业人士则表示,由于没有原料加工,这些草根出身的炼厂开工率常年维持在20%左右,闲置设备达70%以上,无论给个人还是国家都造成一定损失。而在拿不到原油的情况下,多数地炼只能用燃料油代替原油作化工原料。后者就是原油加工后的废料,消费税改革后每吨进口燃料油还要加830元/吨的税。

  “更何况,用燃料油炼油本身污染更大,如果放开地炼进口原油,也有助于减少环境污染。”另一位业内人士说。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市场已开始传闻有一家大型民营油企即将拿到原油进口牌照。相关人士透露,原油进口权下发的时间窗口就在近两周,由发改委下发许可证,商务部核定配额,首批率先发放给拥有海外原油资源并获得对方国原油出口许可证的民企。

  该人士还介绍,为解决进口原油需要“排产单”等的障碍,下一步,更多制度限制有望松动,也就是说民企进口的海外原油除自用外,亦可卖给其他炼化企业。

  不过,资深原油分析师认为,民企在海外的油气田,产量有限,如果进口到国内生产销售,运输和临时找买家等的成本并不划算,不如在沿海购买优质的国外油田产量进口。

  分析师介绍,原油进口权是一个逐步放开的过程,按照国家能源局去年底下发的进口资质标准,很少有民企能满足。目前来看,大型集团如中化集团下属的地炼企业有希望率先获得资质。

  “逐步放开,一方面是为了防止民企一哄而上去抢同一块资源,抬高国际价格,另外,多家企业有进口权后,与两桶油公开竞争,市场更透明,利润和服务会更优化。”他说。

  国务院政策研究室综合司副司长范必表示,一些地方炼厂技术很好,生产国五标准没问题,反而是低劣的燃料油原料阻碍油品质量升级。因此,原油进口权放开是大方向,不过细节和具体形式一直在调整。

  作为国内成品油供应的“第三支力量”,地炼产能过去几年不断扩大,但生存环境却未有根本好转。山东省燃料油协会副秘书长余羽华表示,以山东地炼为代表的整个地方炼厂炼油规模近年发展很快。但不管怎样,地炼发展最大的制约瓶颈还在于原料。

  位于山东滨州的京博石化一位原料采购经理表示,该公司通过山东省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向国家申请原油进口已历经多年,至今没有任何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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