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用电量

居民用电量和电费支出出现“双涨”现象

2014-07-14 中国能源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居民用电量和电费支出出现“双涨”现象。建议:向社会公布2012年实施阶梯电价以来的总体情况;对于农民用电采取保护性措施。

  通过对长沙农村、城市居民用电情况的抽样调查发现,2012年实行阶梯电价后,居民用电量和电费支出出现“双涨”现象。建议:向社会公布2012年实施阶梯电价以来的总体情况;对于农民用电采取保护性措施。

  电力作为一种公共产品,与每一个居民生活息息相关。从2012年7月开始,我国大部分省市实行阶梯电价(规定,第一档电量以内,基准电价为0.588元/度;第二档电量区间,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0元),以促使居民自发节约用电。按照国家发改委的预期,实行阶梯电价后,超八成居民用电价格不变或者更低。但陈杏华等10名省人大代表在抽样调查中发现,长沙农村、城市居民2012年用电量和电费总支出均出现30%的大幅上升,这与政府实行阶梯电价的初衷相悖。对此,他们在2013年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切实降低居民用电支出的建议》。

  作为建议承办单位,省物价局对2012年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对收集的相关数据进行了认真分析。在此基础上,就相关政策问题向代表们作了耐心解释。

  省物价局负责人介绍,阶梯电价电量分档标准,是根据全省城乡居民用电水平测算的。据调查统计,2012年,全省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的一户一表总居民用户数为1391.66万户,其中第一档用户数为1238.33万户,占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总数的88.98%,达到国家发改委预期目标。对于代表们在建议中提到的实行阶梯电价后,长沙城乡居民电量、电费支出大幅上升的问题,则主要是因为长沙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都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因此,总体而言,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明显起到了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的积极作用。

  此外,目前农村居民户月均用电量仅43千瓦时,而第一档电量的标准为每户每月180千瓦时以内,可覆盖全省97.62%的农村用户,增加电费支出的农村居民仅占2.38%。同时,对全省农村170.44万户低保户、五保户,实行了每户每月免10千瓦时电费的优惠政策,体现了对农村居民用电的保护性。

  省物价局负责人表示,针对当前居民阶梯电价实施过程中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尽可能降低居民用电支出,已向省政府提出解决方案,如适当提高冬夏季分档电量、适当提高人口多家庭用电基数等。方案待省政府批准后即下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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