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脱硝电价

脱硝电价覆盖容量比重低

2014-05-14 中国能源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环保电价作为推动发电企业进行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改造的重要措施,在调动企业积极性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

  环保电价作为推动发电企业进行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改造的重要措施,在调动企业积极性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但是,也应该认识到,由于我国各地煤质情况差别明显,各电厂发电机组类型不一,所以环保改造和运行成本方面存在差异,环保电价存在“一刀切”问题;另外,在政策的具体落实方面,环保电价也已出现不少问题。那么,环保电价政策落地情况究竟如何?在执行中又突出存在什么问题呢?最近,国家能源局对广西自治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驻点专项检查。反映出的问题和总结出的经验,对整个行业在未来更好地落实环保电价、做好节能环保工作都有重要的意义。

  4月29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节能减排电价驻点广西专项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近期重点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会同南方监管局对广西自治区开展了节能减排电价政策执行情况驻点专项检查工作,并形成了该《报告》。

  对燃煤发电行业来讲,脱硫电价、脱硝电价及除尘电价等环保电价执行情况备受业内关注。那广西在这方面的情况如何呢?

  《报告》显示,在脱硫电价政策执行方面,从2010年1月1日起,广西燃煤脱硫加价标准为0.02元/千瓦时。截至2013年底,广西执行燃煤脱硫电价的发电企业共13家,机组装机容量共1213万千瓦,占统调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100%。2013年支付脱硫加价费用11.30亿元。同时,2013年11月,广西自治区物价局对2010年6月至2012年12月全区燃煤发电企业不合格脱硫电量进行了扣减,扣减金额约为2100万元。

  在脱硝电价方面,截至2013年底,执行燃煤脱硝电价政策的发电企业共5家,机组装机容量597万千瓦,占统调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49.22%,执行脱硝加价电量195.78亿千瓦时,支付脱硝加价费用1.71亿元。在除尘电价方面,从2013年9月25日起广西执行除尘电价0.002元/千瓦时,截至2013年底,广西执行除尘电价政策的发电企业共8家,机组装机容量943万千瓦,占统调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77.74%,执行除尘加价电量127.56亿千瓦时,支付除尘加价费用0.26亿元。

  可以看出,在脱硝方面,机组容量比重较低。

  脱硝、除尘电价政策标准待完善

  虽然,总体来看相关电价政策在广西得到了有效落实,“脱硫电价、脱硝电价和除尘电价政策充分调动了发电企业节能减排积极性”,但是,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政策在执行中仍存在政策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其中,在脱硝电价方面,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脱硝电价政策试点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4095号)规定,执行标准为0.008元/千瓦时。从2013年9月25日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51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广西脱硝电价标准提高至0.01元/千瓦时。即每千瓦时提升了0.002元。

  但《报告》认为,“脱硝设施运行成本较高,而脱硝电价补贴相对偏低,无法足额补贴脱硝成本。”例如,国电南宁电厂反映燃煤机组脱硝运行液氨、催化剂耗量大,成本高,成本约为0.015-0.018元/千瓦时,而目前脱硝电价补贴执行0.01元/千瓦时,发电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较大压力。

  事实上,在政策出台伊始,认为脱硝电价补贴标准过低的言论就已普遍存在。例如,中电联发布的2012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及全年分析预测报告认为,“发电企业同步建设脱硝设施的单位总成本约为0.012元/千瓦时,技改加装脱硝设施的单位总成本约为0.015元/千瓦时。”这都高于目前的脱硝电价补贴执行0.01元/千瓦时的标准。

  不过,就全国范围来看,不同容量的机组,也存在明显差异。在走访燃煤发电企业过程中,企业普遍反映,目前的脱硝电价补贴标准对于100万千瓦级机组来讲,是足够弥补成本投入的;但是对于单机60万千瓦、特别是30万千瓦及以下容量机组,补贴标准还是低于投入成本的,难以弥补脱硝运营成本和投资。

  同时,《报告》表示,目前发电企业的脱硫设施的监管措施已相对完善,环保部门可以根据脱硫设施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实时监测,“但脱硝、除尘设施缺乏相应的管理手段,电价补贴缺乏明确依据。特别是燃煤火电机组低负荷运行时,脱硝设施无法正常运行,退出后又面临被环保部门考核等问题。”另外,也存在“部分燃煤发电机组的环保验收相对滞后,导致节能环保电价补贴迟迟没有到位”的问题。

  无监管,减排结果难让人信服

  如上所述,“脱硝、除尘设施缺乏相应的管理手段,电价补贴缺乏明确依据”凸显了监管方面的问题,也反映出环保设施运行监管亟需加强。对此,《报告》建议:“出台相关监管办法,建立脱硝、除尘设施在线监测系统。”据介绍,监管问题并非广西所独有,而是一个行业性问题。

  5月6日,从江苏省能源局获悉,江苏省将启动燃煤机组执行燃机排放标准的环保改造试点,改造后烟尘排放浓度预计可控制在5毫克/立方米以内,达到燃机排放标准。对此,江苏省环境信息中心主任何春银表示:“对江苏重点污染源的任何环保改造都表示欢迎。但是,只有联网到江苏生态环境监控系统,接受生态环境监控系统平台的24小时连续不间断的监控,才能证明其效果。不联网到生态环境监控系统的环保监控,如同不接受医疗机构监管的游医一样,声称能包治百病,但却难以让人信服。”

  据了解,2011年江苏省将正式启动“1831”生态环境监控系统建设工程,即建设一个江苏省联网资源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控平台;集成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空气环境、辐射环境、重点污染源、机动车、危险废物、风险源等八大监控系统;组建省、市、县三级环境监控中心;出台一套环境监控管理办法。“‘1831’是一个试金石,平台上数据‘唯一’并‘共享’,阳光与透明,让许多企业望而却步。”何春银说,“该系统‘一数一源,一源多用,实时监控,综合分析,信息共享,自然协同’,逐步改变‘多数多源,多源并用,信息不共享,部门难协同’的现状。接受该系统监控是监管到位的前提。”

  那现在联到“1831”平台的企业数量如何呢?据何春银介绍,“就全国省级单位而言,监控的企业是最多的;就江苏的企业而言,比例是有限的。”

  对于燃煤发电行业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改造成果,或许如网友“晋唐升”所言,“敢于公开接受监督,才能证明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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