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核电项目

国务院:未来三年只在沿海地区建新核电项目

2013-01-28 中国能源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自日本福岛核事故以来一直暂停审批的我国核电项目有望重启。同时出于安全考虑,内陆核电项目仍可能被拒之门外。

  自日本福岛核事故以来一直暂停审批的我国核电项目有望重启。同时出于安全考虑,内陆核电项目仍可能被拒之门外。日前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透露最新信息:为发展安全高效核电,“十二五”期间,我国在建或新建核电项目将只安排在沿海地区选址。到20 15年,运行核电装机达到4000万千瓦,在建规模1800万千瓦。

  未来或形成东部沿海核电开发带

  日前全文公布的《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首次明确未来核电的发展速度和规模。“十一五”期间,我国核电总装机规模从685万千瓦提升到1082万千瓦,年均增长率为9.6%。最新公布的能源“十二五”规划显示,到2015年,我国运行核电装机达到4000万千瓦,在建规模1800万千瓦。未来我国核电发展年均增速达到29.9%,这也意味着我国核电建设将提速。

  “十二五”能源规划还明确提出,对新建厂址全面复核,“十二五”时期只安排沿海厂址。能源“十二五”规划中展示的一幅《国家综合能源基地示意图》标示了未来我国将形成“东部沿海核电开发带”。从环保部去年牵头完成的《关于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获悉,我国目前共有15台运行核电机组,分布在6个核电厂。目前在建的核电机组共26台,由北至南分别位于辽宁红沿河、山东海阳、浙江三门和方家山、福建宁德和福清、广东台山和阳江、广西防城港、海南昌江。

  内陆核电项目存巨大风险被搁浅

  2011年初受到日本核泄漏危机影响,国务院常务会议当时决定,调整完善我国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在核安全规划批准之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

  随着能源规划的发布,意味着我国核电项目建设闸门重开,但“只安排沿海厂址”的规划意味着多个内陆城市已经耗费巨资筹建的核电站不得不继续搁浅。仅湖南桃花江、江西彭泽、湖北咸宁等三座已开展前期工作的内陆核电项目,目前累计投资已超100亿元。

  在业内专家看来,中国多地震、多干旱、人口稠密的国情并不适合发展内陆核电。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王亦楠此前撰文指出,中国发展内陆核电存在巨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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