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云南火电 亏损 格局

煤电联动云南火电亏损或改观

2012-12-27 中国能源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云南火电产业近年来同样因为煤电等系列问题面临亏损的困境,该举措的出台,或将对云南火电产业经营改善形成助力。

  前天,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受到业内聚焦的是,该“意见”中提出了将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国内火电企业一直期盼的煤电联动机制有望在明年实现。

  云南火电产业近年来同样因为煤电等系列问题面临亏损的困境,该举措的出台,或将对云南火电产业经营改善形成助力。

  煤价波动超5%将调上网电价

  根据12月25日在中国政府网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将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

  “意见”指出,电煤市场化改革是能源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要坚持市场化取向,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煤炭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取消重点电煤合同、实施电煤价格并轨为核心,逐步形成合理的电煤运行和调节机制,实现煤炭、电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能源需求。

  首先将建立电煤产运需衔接新机制。自2013年起,取消重点合同,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国家发改委不再下达年度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意向框架。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自主衔接签订合同,自主协商确定价格。

  其次,将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鉴于当前重点合同电煤与市场煤价格接近,此次电煤价格并轨后上网电价总体暂不作调整,对个别问题视情况个别解决。

  “意见”还提出,将制定电煤价格异常波动的应对预案,在电煤价格出现非正常波动时,依据价格法有关规定采取临时干预措施。

  对此,有专家分析,由于目前市场煤价格不高,短期内上网电价不会上调,目前正是煤电价格改革的最好时机。但要实质性推进煤电价格联动,由于《指导意见》没有明确的操作性措施,仍需后续尽快出台更完善、更具操作性的煤电联动配套方案。

  云南火电亏损格局或有改观

  据云南电监办发布的消息,今年以来,受市场需求下滑以及水电发电增长较快等因素的影响,云南省火电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急剧下滑。云南电监办对此也密切关注,并及时组织召开火力发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座谈会,多方采取措施,努力化解当前火力发电企业生产经营困境,确保云南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正常供应。

  据介绍,今年1——8月份,全省统调火电企业生产状况急速恶化,发电量仅完成291亿千瓦时,发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只有2634小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83小时;10家火电企业有9家处于亏损状态,亏损总额达17.47亿元,去年同期亏损4.43亿元,增亏13.04亿元;所有火电企业的流动资金均依靠借贷,现金流量净值远低于短期借贷数额,现金流极度短缺。

  据云南电监办分析,火电企业亏损的原因,首先是上网电价与电煤价格仍不匹配,其次是设备利用率较低,此外,电煤补贴等政策性资金迟迟未发放到位、环保标准提高带来费用支出加大,也加剧了火力发电企业的亏损程度。

  但目前来看,火电企业在全省电力系统中仍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火电装机比例占统调装机32.7%,火力发电企业仍是全省电力生产骨干企业。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推出,将让目前火电亏损现状得到改观。

  煤市打破最后一块行政坚冰

  研究员尹西龙认为,此次发布的“意见”,超出市场预期的内容有两条:一是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当年度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相应调整上网电价;二是同等条件下对发电价格低的机组优先安排上网,为实行竞价上网改革探索经验。

  他分析,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改革将给资本市场上的电力、煤炭行业板块带来制度红利,煤电双方有望实现共赢。《意见》的出台为未来电价调整提供了制度性保证,而且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下降,降低了电力企业所承受的煤价波动风险;未来煤价高企时电力企业可以更好地实现成本转嫁。不会再发生之前“一旦煤价高企、煤电双方就开始扯皮”的现象,煤企的舆论压力减小。

  此外,电力价格的波动实现市场化,打破了“重点煤炭合同”这一煤炭市场的最后一块行政化坚冰,实现了行政价格(电价、重点煤)与市场价格(市场煤)的并轨,长期看对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都是有利的。

  研究员汪洋对此认为,煤价根本由供需决定,此次煤电并轨发生在供大于求的时期,预计未来几年煤价弱势运行趋势难改。

  而在资本市场方面,他预计2013年煤价将以目前的市场价为基础,火电企业将由此受益,在股市中可关注业绩确定性高的公司,包括华能国际、华电国际、国电电力、粤电力、京能热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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