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用电

月均用电210度以下不涨价

2012-06-28 中国能源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从7月1日起,“一户一表”用户将试行阶梯电价,每户家庭月均用电210度及以下不涨价,维持现有0.5469元/度的标准。

  从7月1日起,“一户一表”用户将试行阶梯电价,每户家庭月均用电210度及以下不涨价,维持现有0.5469元/度的标准。

  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范围为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

  阶梯电价按年度为周期执行。全年分档电量按月度电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分档的电价标准。2012年按半年的分档电量计算。

  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每度0.5469元;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0-400度之间,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电价政策,转供电单位不得擅自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各地要采取措施减少转供电现象,加快“一户一表”改造步伐,改造过程中电力公司不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

  阶梯电价政策自2012年7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14年6月30日。还将适时开展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试点,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相关报告
 
相关新闻
 
【研究报告查询】
请输入您要找的
报告关键词:
0755-82571522
 点击展开报告搜索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