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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重启在即争议犹存 部分电厂存安全隐患

2012-06-01 中国能源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一位核电业内人士分析,《规划》通过相当于核电重启的门开了一半,一旦国家能源局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核电安全规划》获得通过,核电项目就真正“重启”。

  部分核电厂未制定实施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规程

  核电重启只差临门一脚。

  昨日,《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下称《规划》)获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

  一位核电业内人士分析,《规划》通过相当于核电重启的门开了一半,一旦国家能源局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核电安全规划》获得通过,核电项目就真正“重启”。

  不过,在上述规划获得通过前,业内对于是否应适度压缩核电发展目标仍然存在很大争议。

  安全“过关”

  去年日本福岛核电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宣布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核电自此陷入停滞状态。

  “不管是几代技术,安全性都是优先话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称。

  不过今年以来,核电重启的呼声甚高。

  中国工程院院士徐銤分析,《规划》主要是从安全角度保障核电发展,通过后,早期在建的项目就可以运行。

  徐銤认为,《规划》通过,表明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已经“有意识、有能力确保核电机组的安全,对核电行业是个好消息。

  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时公布了《关于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

  《报告》提出,“民用核设施在选址中对地震、洪水等外部事件进行了充分论证。核电厂在设计、制造、建设、调试和运行等各环节均进行了有效管理,总体质量受控。”

  “个别核电厂的防洪能力不满足新的要求,个别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抗震能力未达到新的标准,部分核电厂未制定实施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规程,海啸问题评估和应对基础比较薄弱等。”

  但报告同时称,针对这些问题的整改已经取得了成效。

  《规划》提出,核安全根本方针是: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纵深防御,新老并重、防治结合,依靠科技、持续改进,坚持法治、严格监管,公开透明、协调发展。

  争议犹存

  “只能说(核电重启的)门开了一半。”中广核科技研发部重大专项办公室主任杨玉中称。

  杨还进一步分析,安全规划是技术层面达到什么要求的文件。而未来发展到什么样,具体在哪里上项目,还要看国家能源局的《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

  除了《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尚有《核电安全规划》,两者针对的范围不同。早在日本福岛事故之前,国家能源局就着手制定《核电安全规划》。

  两个规划此前已经提交给国务院,但迟迟未获批。其中最大的争议在于核电的发展目标。

  最初披露的核电“十二五”目标为,2015年建成核电装机容量8000万千瓦。目前一种说法为《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将下调至6000万千瓦或7000万千瓦,还有说法认为会在安全得到保证的前提下目标不变。

  目前除了核电目标,还有内地核电的争议。一方认为内地不应发展核电,太危险,另一方认为核电不能放弃,内地核电安全性有保障。

  《规划》通过后,核电装机目标则成为下一个焦点。徐銤预计,《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新的核电项目批准估计还需要一段时间。

  会议还同意公布《关于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和《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向社会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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