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阶梯电价 利益

阶梯电价更应顾及大多数人利益

2012-04-01 中国能源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国家发改委28日上午召开2012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部署2012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

  国家发改委28日上午召开2012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部署2012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按照部署,2012年要继续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包括上半年要推出居民阶梯电价。2012年3月以来,各地正制定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将在经过听证程序后试点实行。

  阶梯电价实施既是节约能源,也是资源的合理流动,发挥资源的调节性作用,让民生最大化,当然实行阶梯电价,更有利于改善我国电价结构,促进其逐步趋于合理。

  此次降低电价改革“来势汹汹”,3月25日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荐甘肃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听证会参加人等有关事宜的公告》称,将于5月份召开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吉林省物价部门计划在2012年上半年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河北物价局相关部门也正在做电网公司成本核算工作,并对居民用电量情况进行调查,计划在5月份举办阶梯电价听证会。山东青岛市物价和电力部门也表示,青岛近期将实行阶梯电价,但具体实施方案将由山东省物价局做出,经过听证后全省统一实施。

  那么降低电价改革,到底是如何计算的?根据发改委公布的规划,阶梯电价方案会把居民每个月的用电分成三档,第一档是基本用电,第二档是正常用电,第三档是高质量用电。第一档电量按照覆盖80%居民的用电量来确定,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95%的居民家庭用电量来确定。第一档电价保持稳定,不做调整,第二档电价提价幅度不低于毎度5分钱,第三档电价要提高3毛钱。还增加一个免费档,对城乡低保户和五保户各个地方根据情况设置10度或15度免费电量。

  但到底是不是这样的结果,如果是这样,肯定受益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尤其是普通老百姓和中低收入百姓。

  但这样的设想,笔者觉得不能代表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且伤害的恰恰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尤其是中低收入者的利益。

  首先,用电量最大的本来就是哪些中低收入者,其吃喝拉杂睡都会涉及到电的,并且离开电就不成,相反高收入者的生活并不依靠于电。

  其次,也有专家指出,涨价最厉害的就是第二档用户,也并非受益的第二楼,或者要保证的家庭的电价稳定。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中心主任林伯强说:“阶梯电价试行后,用电成本在某种程度上将上涨,而涨价最明显的就是用电量在第二档的居民。”

  其三,而且用电量的增长,不是由于低收入者的增加,或者受到补贴的哪部分人,也不是高收入者,正是哪些普通老百姓,而且生活离不开电能源的人,这部分人的用电量更是最大的,而非是最少的,或者中间档。

  阶梯电价的运行,或者通过价格听证会,更要解决大多数人的生活问题,更应该照顾到大多数人的利益,多让中低收入者说说话,同时更让中低收入者的用电量做为一个参考数值,这样才会更科学,更合理,更有效,让大多数人的利益受到保护,那么才会是让中低收入者真正进入阶梯电价改革的第二楼,既不是第一档,也不是第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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