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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艰难突破 江苏列入电力直接交易试点

2012-02-02 中国能源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电力市场化改革终再迈出艰难一步。近日,发改委、能源局、电监会三部委联合发文,同意在江苏省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

  电力市场化改革终再迈出艰难一步。近日,发改委、能源局、电监会三部委联合发文,同意在江苏省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

  这是继辽宁、吉林、福建、安徽、广东之后的第六个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省份,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电力市场建设的艰难突破。

  2月1日,一位参与江苏电力直接交易报批的电力企业人士直呼:“江苏试点成果来之不易。电力体制改革虽只迈出一小步,在其背后却有长达半年的利益博弈和较量。”

  按照三部委通知,南京高速齿轮制造有限公司等8家电力用户与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等8家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直接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电力直接交易即为,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可自主协商电量、确定交易价格,不受第三方干预。电网输配电价则由国家发改委核准。

  这一交易模式涉及电力的生产、传输和销售等各个环节,触及到政府电力管理、监督制度和电力企业经营、管理的改革。

  在操作层面上,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将打破电网统购统销的机制,供需双方可通过协商、竞争确定销售电价。

  参与直接交易试点的大用户支付的购电价格,由直接交易价格、电网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三部分组成。

  电力直接交易规模仅占0.2%

  我国电力大用户直接交易始于2009年。2009年10月,辽宁抚顺铝厂与华能伊敏电厂开展直接交易试行方案获批,这是我国第一个电力直接交易试点项目。

  电监会是大用户直接交易的主要推动者。近年来其大力推动跨省(区)交易、发电权交易、大用户直接交易等竞争性电能交易,以建立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市场化平台,建立双向谈判的机制,促进电力市场化建设。

  目前,电力直接交易试点仅在我国少数省份、少数企业之间开展,电量交易规模非常有限,仅占社会用电总量的千分之几。

  电监会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经国家批准实行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的共涉及五个省。

  分别为,辽宁省抚顺铝厂向华能伊敏电厂直接购电,吉林省中钢集团吉林碳素公司向国电龙华吉林热电厂直接购电,安徽省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向国投宣城发电公司直接购电。广东省台山市大用户直购电交易试点;福建省有6家用户与6家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形成9对交易。

  根据电监会统计,2010年大用户直接交易电量80.4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0.2%左右。其中,吉林、广东、安徽、辽宁、福建分别为5.3亿千瓦时、1.8亿千瓦时、36.7亿千瓦时、14.3亿千瓦时、22.3亿千瓦时。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电量100.2亿千瓦时。

  此外,以新获批的江苏为例,八大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达成直接交易意向电量为13.16亿千瓦时,不足江苏省社会用电总量的0.5%。江苏省电力公司发布的电力分析报告显示,2011年江苏全社会用电量突破4000亿千瓦时。

  一位电监会市场监管人士称:“如果大用户直接交易电量所占比重达到60%-70%,电力市场化改革就成功了一半。”

  直接交易试点获批两大约束

  上述电监会人士说,大用户直接交易之所以难以大规模推进,主要有两个方面约束,一是独立输配电价尚未形成,交易试点输配电价难以获批;二是国家部门之间对大用户直接交易意见不统一,将其与节能减排政策对立起来。

  2010年,国家批复了江苏、浙江、重庆和内蒙古西部电网等4省区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的输配电价。

  在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尚未建立的情况下,试点地区输配电价标准和损耗率由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由于输配环节尚未独立定价,电网输配电价按照平均销售电价扣除平均购电价计算,即购销差价。2010年,电网企业平均输配电价(含线损)为187.33元/千瓦时,比2009年增长24.42%。

  在输配电价大幅增长的前提下,明细输配电成本,强化输配电成本监管已刻不容缓。

  在输配电成本监管方面,电监会已在2011年11月颁布《输配电成本监管暂行办法》。目的是推进输配电成本透明,加强输配电成本监管,规范输配电成本和输配电价形成,为独立输配电价形成打下基础。

  在2012年电监会工作会议上,电监会主席吴新雄特别强调突出抓好成本与价格监管。科学界定输、配电界面,明确输、配电的成本构成,选择企业进行监管试点。

  据了解,“开展独立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推进大用户直供试点”等政策建议已被写入中电联等智囊机构的电价改革研究报告,并提交国家部门参考。

  “大用户直接交易获批缓慢,与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顾虑不无相关。”一位熟悉直接交易试点审批的电力专家说。

  这位专家所言国家发改委的顾虑是:“如果选择在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等同于为其提供优惠电价、低电价,与国家节能减排政策不符。”

  近两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环保部门等多次要求清理各种形式的优惠电量交易,清理联合下发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

  为规避“纵容”高耗能嫌疑,电监会提出的新思路是,选择在高新技术比重较大以及其他条件具备的地区积极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

  以江苏为例,此次纳入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的电力用户涵盖新能源、电子、船舶和汽车制造、新材料等行业,没有出现高耗能企业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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