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民用天然气

民用天然气调价周期不得低于一年

2010-09-02 中国能源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本月起,《江苏省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将在全省试行,规定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周期将不得低于一年。

  本月起,《江苏省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将在全省试行,规定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周期将不得低于一年。

  《办法》明确了天然气管输价格、出厂价格(门站价格)及城市燃气到户价格的管理权限和范围,并对天然气价格实行分级管理。按照规定,天然气管输价格、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其他各类用气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保持相对稳定,每3年根据供气量、成本等变化情况进行校核;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周期不低于一年;其他类别用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此外,城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应依法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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