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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大力发展核电具重要意义

2009-08-01 中国能源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中国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孙勤间表示,大力发展核电,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于优化能源结构,保护能源安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孙勤间表示,大力发展核电,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于优化能源结构,保护能源安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7月31日,孙勤在湖北省有关官员及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集团)、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等中央企业有关负责人陪同下视察了湖北咸宁核电项目现场,实地察看了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国家能源局、湖北人民政府当日还举行了有关协议签字仪式:中广核集团与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AP1000及大型先进压水堆技术战略合作协议》,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广核集团签署了《AP1000核电装备制造(湖北基地)合作意向书》,湖北省政府与中广核集团签署《进一步推进湖北核电及核电产业发展会谈纪要》。

  孙勤在签字仪式上表示,国家能源局支持湖北省发展核电产业,支持地方政府和企业集团进一步推进湖北省核电及核电产业的发展。国家能源局将把发展核电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的优先选择,尽快完成核电发展规划的调整工作,加大核电发展规模,推进核电自主化,合理安排布局,做好核电行业管理,促进核电产业又好、又快、又安全发展。

  中共湖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宪生在会见孙勤时表示,湖北省近年来经济一直保持快速增长,对能源需求增大,发展核电成为必然选择。湖北省政府与中广核集团签署合作开发湖北核电项目协议以来,中广核集团稳步推进咸宁核电项目工程建设,湖北核电新项目开发以及湖北核电产业链等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打开了湖北核电建设的新局面。

  据悉,湖北咸宁核电站有望成为内陆首个核电项目,预计于2010年下半年具备浇注第一罐混凝土、实现主体工程开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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