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电力市场 电力

电力市场化改革有了实质性的突破

2009-07-11 中国能源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在试点开展4年以来,直购电终于全面铺开,这也标志着电力体制改革终于打破了僵局,有了实质性的突破。

  日前,国家电监会、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受关注的直购电试点工作终于进入实质推进阶段。

  根据该通知,用电大户最高可以享受扣减20%输配电价优惠,同时用电大户可以与发电企业自主协商直接交易价格,不受第三方干预。此举意味着在试点开展4年以来,直购电终于全面铺开,这也标志着电力体制改革终于打破了僵局,有了实质性的突破。

  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步伐

  按照《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电力发展,推进全国联网,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体系。而三部委的通知正是电力监管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国务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一家行业分析师评价说,通知最大意义在于将输配电价这部分单独提出并予以确定,有利于发电企业与用电大户直接协商电价,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将实现双赢。此举导致未来电价将直接由电力供需确定,可以看做电价改革的“破冰”之举。虽然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但可以肯定的是,通知的出台大大推进了电力体制改革的步伐。

  招商证券研发中心行业分析师彭全刚认为,通过本次改革,可以达到以下目的:一是电力购销的市场化程度将加大,用户购电自由度会提高,将电网企业独家垄断的市场打开了一个缺口;二是由于是水火电同网竞价,水电企业优势也能得到体现,通过直接交易实现的电量销售,无形中实现了同网同价;三是通过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将会通过价格优惠促进用电量销售,提高用电增速。

  市场化将起决定作用

  分析人士称,此前大用户直购电试点之所以难以推广,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发电企业、用电企业、电网三方对电价谈不拢,输配电价的确定也一直没有可供依据的指导原则。

  此次通知明确了输配电价在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原则上按电网企业平均输配电价扣减电压等级差价后的标准执行,并规定参与直接交易试点的大用户支付的购电价格,由直接交易价格、电网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三部分组成。其中,直接交易价格,由大用户与发电企业通过协商自主确定,不受第三方干预;而政府性基金和附加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缴纳,由电网企业代为收取。

  联合证券王爽认为,这意味着电网输配电价基本被固定下来了,发电企业和用电大户可以在此基础上自主协商电价,谈判难度将大大降低。此外,电网的角色将逐步转化为“服务者”,其在电力系统将主要承担输配功能,收取“过路费”。

  对发电企业来说,直购电试点全面铺开既可以在用电价格上带来更大的自主权,又可以根据用电的实际需求制定更加合理的产能计划。不过,此项改革最大的亮点还在于,市场化将逐步在电价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一方面,在目前电力供大于求的背景下,下游企业通过与发电企业直接签署合同,有望大幅降低购电成本;而在供电紧张之时,通过支付相对高额电价的方式又能够保证企业的电力供应,从而避免影响企业生产。王爽说:“这种做法在目前传统的电力体制下是无法实现的。”

  发电用电大户互惠双赢

  随着未来直购电的普及推广和电力改革的深化,目前的行业产输配电体系将逐步发生根本性的变革。国金证券(600109,股吧)行业分析师赵乾明认为,由于电网的安全性要求,参与直购电的双方物理距离不能过远,这给地理位置上靠近大的用电负荷单位的发电企业带来机会。

  赵乾明认为,对发电商来说,大机组不仅仅意味着够资格参与直购电当中,大机组带来的低成本更是在直购电中获得竞争优势(310368基金净值,基金吧)的支撑。从投资角度看,赵乾明建议投资者在筛选受益于直购电扩大过程中电力上市公司时,不妨考虑以下两点。即按照直购电改革要能有效节省下游行业成本、刺激用电需求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原则,需要关注高用电行业集中、且是当地经济发展重要推动力的区域,如河北、云南、内蒙、上海等地。按照离大负荷更近、发电成本更低的企业会占优势的原则来选择区域内的大机组、低成本发电商。

  在直购电模式下,发电企业和下游行业用电大户有了“面对面”的交流。有分析人士认为,直购电最大的受益者是电力用户,尤其是化工、钢铁、有色等高耗能行业的用电大户,受益部分主要源自电厂和电网相关价格的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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