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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电力向太极集团支付两亿

2009-07-07 中国能源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今天,停牌一天后的西昌电力公告,董事会通过与太极集团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议案,决定拿出2亿元现金了结担保案,同时,股票从今天复牌。曾受朝华危机牵连的四川上市公司,如今可以轻装上阵

  今天,停牌一天后的西昌电力公告,董事会通过与太极集团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议案,决定拿出2亿元现金了结担保案,同时,股票从今天复牌。曾受朝华危机牵连的四川上市公司,如今可以轻装上阵。

 

 前董事长现场出保

  西昌电力称,2001年11月,太极集团与朝华集团签订《互保协议》,随后,朝华集团与重庆多家银行共签订了16个借款合同,借款总金额为3.0372亿元,太极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为朝华集团的上述贷款提供了担保。2004年下半年,朝华集团因经营亏损和其他原因,不能按期归还贷款。

  公告称,为转移已有的担保风险,朝华集团委派任西昌电力前董事长的张斌自行携带西昌电力董事会印章、公司印章,在太极集团的办公室按太极集团的要求制作并出具了担保函,同时伪造了西昌电力同意提供担保的董事会决议提供给太极集团,将西昌电力拖入重庆上市公司担保链。

  西昌电力不服判决

  2005年12月,太极集团以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为由对朝华集团、四川立信投资公司、重庆朝华晶化石公司、涪陵大华陶瓷公司、涪陵建筑陶瓷集团及西昌电力提起诉讼,并申请冻结了西昌电力办公、生产用地29宗土地和办公用房9宗产权。

  该案件经重庆市高级法院审理,判决西昌电力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西昌电力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2007年9月,最高法院终审判决,西昌电力就朝华集团对太极集团的债务在以四川立信质押的其占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43.98%的股权拍卖、变卖的价款清偿后不足2.8305亿元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西昌电力称,目前该案已进行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执行标的本息总额已达近4亿元,西昌电力向最高法院申诉。

  2亿元分期逐步付款

  公告称,因国际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和该案持续的诉讼过程,制约了西昌电力正常发展,也影响了太极集团正常经营。双方在两地有关方面协调,在执行法院的主持下,以执行和解方式终结执行程序。即太极集团在西昌电力全面正确履行本和解协议确定的2亿元债务的前提下,放弃判决所确定的其余权利。西昌电力于本执行和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内,向太极集团支付1亿元,余额1亿元作为西昌电力对太极集团的其他应付款,自2019年开始偿还,每年偿还1000万元,十年内予以偿清。

  太极集团向执行法院申请解除对西昌电力的财产查封等强制措施。另外,西昌电力因承担协议责任,向主债务人朝华集团和其他担保责任人主张追偿权,太极集团有义务协助西昌电力行使与本案有关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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