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公布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公布

2009-05-11 中国能源投资网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日发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国家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国内成品油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 

  对于网民对“国内油价就上调,追涨快追跌慢”的问题,发改委负责人表示,不存在涨得快降得慢的问题。 近两年来,为减轻国际市场油价大幅上涨对国内市场的影响,国家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了适当调控。

  发改委:

  国内成品油定价公式不能完全透明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许昆林在8日下午的记者会上表示,中国国内成品油价格涨落与国际油价接轨是个趋势,但为防止石油投机和囤积行为,不能可丁可卯的按照公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国内汽、柴油零售价格不仅包括原油的购进成本,还包括国内运输费、炼厂加工成本和合理利润、流通费用,以及增值税、城建教育附加和消费税。不能以现有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水平直接换算国内成品油价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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