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福建电力 电力

福建电力1月涉电案件同比降50.7%

2009-02-18 中国能源投资网
 

  1月份,福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取得开门红,与去年同期相比发案比降50.7%,直接经济损失比降38.2%。1月份,福建共发生电力设施案件34起,其中盗窃22起,外破12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9.7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发案比降50.7%,直接经济损失比降38.2%。1月份全省公安机关立案14起,破案1起,拘留2人;判刑13人。

  福建是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重发区。2008年,福建省电力公司系统各单位共发生破坏盗窃电力设施案件(10kV以上)254起,其中引起跳闸103起,非计划停运82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66.955万元。

  近年来,福建电力公司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电力公安联合办公室和打击涉电犯罪领导小组72个,积极建立群众护线员网络,严厉打击和预防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活动,形成了反应快速、打防联动、保障有力、社会参与的打防控新局面。

  2008年,该公司系统协助各级公安机关立案213起,破案102起,破案率高达47.8%,其中破获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11起,缴获赃款赃物331多万元,摧毁犯罪团伙94个,抓获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嫌疑人253人,打击处理违法人员155人,判刑45人,沉重打击了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此类案件的高发势头,提高了全社会广大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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