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

山东已敲定“外电入鲁”线路

2008-11-09 中国能源投资网
 

   山东省与国家电网公司8日在济南敲定了“外电入鲁”线路。“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山东省将通过宁夏宁东地区、蒙古国煤电基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煤电基地和山西、陕西煤电基地四条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和两条特高压交流输电通道,接受省外电力资源 4800万千瓦。 省发改委主任费云良表示,这项史无前例的跨区、跨省电力大交易,对优化省内电源结构和布局,打破山东电网封闭格局,缓解我省电力供应压力将起到至关重要的支撑作用。 

 

    8日下午,山东省政府与国家电网公司在济南签订了《关于推进山东电网建设、实施“外电入鲁”战略会谈纪要》。双方商定,年底开工建设宁夏宁东地区至我省的±660千伏直流输电通道,2010年建成投产;规划建设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至济南至徐州至南京北的特高压交流输电通道,到2010年实现向我省送电 400万千瓦的目标。“十二五”期间,联手规划建设蒙古国煤电基地至我省的± 660千伏直流输电通道、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煤电基地至我省的±660千伏直流输电通道;同时,规划建设内蒙古西部至山西北部经济南至潍坊的特高压交流输电通道。“十三五”期间,双方还将规划建设山西、陕西煤电基地至山东省的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四条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和两条特高压交流输电通道建成后,山东省将在2015 年和 2020年分别接受省外电力资源 1600万千瓦和 3200万千瓦,形成稳定可靠的外部电力供应渠道。

 

    为优化省内电源结构布局,解决能源可持续发展问题,省委、 省政府主要领导与国家电网公司高层领导多次进行深入、细致的会谈,双方最终商定“外电入鲁”方案。省发改委主任费云良告诉记者,“外电入鲁”战略是促进我省电力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手段,对有效缓解我省电力供应压力,进一步增强山东电网的供电安全性和可靠性,提高我省电力供应保障程度具有重要作用。

 

    记者了解到,为加快实施“外电入鲁”项目建设,目前,我省与国家电网公司正积极向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争取在规划、建设、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积极与送电省区和送电企业衔接、沟通,尽快落实送端电源,促进送端电源与输电通道同步建设,确保我省“外电入鲁”任务目标如期实现。

 
 
 
相关报告
 
相关新闻
 
【研究报告查询】
请输入您要找的
报告关键词:
0755-82571522
 点击展开报告搜索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