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电力 生产

1-9月中国电力行业生产分析

2007-10-26 中国能源投资网
 

    1-9月份,全国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为18.5%。其中,轻工业增长16.1%,重工业增长19.6%。

  一、用电市场情况

  1-9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23952.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12%。第一产业用电量660.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40%;第二产业用电量18239.59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77%;第三产业用电量2367.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15%;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685.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63%。

  1-9月份,全国工业用电量为18012.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78%;轻、重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分别为10.04%和18.42%。

  从各区域的用电量增长情况来看,用电量同比增长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5.12%)的省份依次为:内蒙古(33.15%)、山西(21.42%)、海南(19.43%)、宁夏(19.18%)、河南(18.90%)、云南(18.41%)、河北(17.71%)、新疆(17.60%)、青海(16.23%)、广西(16.15%)、浙江(15.95)、福建(15.80%)、安徽(15.41%)、江苏(15.31%)、湖南(15.27)。

  二、发电生产情况

  1-9月份,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23702.41亿千瓦时(见备注),比去年同期增长16.4%。其中,水电3307.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6%;火电19873.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7%;核电452.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4%。全国主要电网统调发电量20413.79亿千瓦时,最高发电负荷合计44141万千瓦,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6.90%、16.75%。

  1-9月份,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发电生产设备容量64688万千瓦,同比增长19.7%。其中,水电11519万千瓦,同比增长13.0%;火电51913万千瓦,同比增长20.8%;核电885万千瓦,同比增长29.2%。

  三、供电与销售情况

  1-9月份,全国电网供电量18291.48亿千瓦时,售电量17045.38亿千瓦时,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6.77%和17.09%。全国主要电网统调用电量20418.73亿千瓦时,最高用电负荷43992亿千瓦时,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6.46、15.50。

  四、全国跨区域送电及进出口电量情况

  1-9月全国跨区送电703.20亿千瓦时;进出口电量147.12亿千瓦时,其中进口电量31.56亿千瓦时,出口电量115.56亿千瓦时。

  1-9月,华北送华东87.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2%;东北送华北14.7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5.07%;华东送华中5.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1.36%;华中送华东254.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65%,其中葛南直流57.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34%,龙政直流123.6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7.85%,宜华直流73.68亿千瓦时;华中送南方180.1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16%;西北通过灵宝变电站送华中21.9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74%;贵州送重庆3.9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1.57%;贵州送湖南6.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79%。

  1-9月份,南方电网的西电送广东614.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43%;西电送广西53.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16%。

  1-9月份,广东购香港31.2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4.73%;广东送香港84.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7%;广东送澳门12.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3.49%;云南送越南18.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4.05%;广西送越南0.8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2.21%。

  五、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9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3777小时,比去年同期降低147小时。其中,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2759小时,比去年同期增长68小时;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984小时,比去年同期降低214小时。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依次为宁夏、吉林、山西、辽宁、河北、甘肃、天津、内蒙、新疆、浙江、贵州、安徽、陕西、青海、北京。

  1-9月份,全国供电煤耗率为355克/千瓦时,比去年同期下降10克/千瓦时。全国发电厂用电率5.96%,其中水电0.40%,火电6.79%。线路损失率6.23%,比上年同期下降0.21个百分点。

  六、电力建设情况

  1-9月份,全国电源建设新增生产能力(正式投产)6544.15万千瓦。其中水电804.24万千瓦,火电5422.19万千瓦,核电212.00万千瓦。电网建设新增22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10199万千伏安、线路长度21341公里。

  备注:1、发电量数据采用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电厂统计数据,与全社会用电量统计口径不一致;

  2、发电(不含发电量)统计口径为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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