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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充电桩政策出台你会因此买辆电动车吗?

2015-10-11 中国能源投资网
 

一直以来,中国电动汽车市场因为充电设施的布局跟不上而限制了发展。这一情况,有望在五年后得到改善。

 

  10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等多家媒体报道,由国家能源局制定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草稿已经完成,以到2020年实现500万辆电动汽车发展目标来计算,将来充换电站数量达到1.2万个,充电桩达到450万个。

  按照市场普遍公认的价格,以充电桩均价2万元/个,充电站300万元/座计算,这一政策将刺激出又一个千亿市场。

  这几年中国电动汽车市场的推广,一直陷入在“先建充电桩,还是先发展电动汽车”的怪圈中。因充电设施的不完善,不少消费者对电动汽车“想买又不敢买”。

  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研究中心的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底,中国新能源电动汽车的保有量超过了12万辆,但中国市场上,建成的充换电站不到800座,交直流充电桩仅为三万多个。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的配比超过4:1,而标准的配置应该为1:1。

  “这一指导性文件,提出了充电设施建设要‘适度超前’的要求,这就解决了之前‘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争论,对于电动汽车市场是绝对的利好。”信达证券能源互联网首席研究员曹寅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

  此前,在住宅区内建设充电桩,涉及当地供电系统、用地规划、物业管理等多方协调。该《指导意见》明确,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该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此外,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在配套电网接入服务方面,各地要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电网企业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限时办结。电网企业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充电基础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不得收取接网费用。

  在财政价格政策方面,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取基本电费。

  《指导意见》表示,希望通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立合理价格机制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运营,鼓励企业结合“互联网+”,创新商业合作与服务模式。

  “上述目标、要求和做法,最后能否真正落地,还需要看后续出台的配套细则,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执行。”曹寅告诉界面新闻记者,该《指导意见》是纲领性的文件。

  曹寅表示,配套文件设计众多细则,比如充电桩上游融资模式如何建立,建设过程中施工要求、充电桩标准如何统一,如何与国土资源部、城市管理部门协调,以及建完后电价的标准如何制定等问题,都需要有明确的准则。

  举例而言,指导意见其中表示,国管局、国资委要分别指导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率先在内部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但问题是,这些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充电桩,谁来投钱,是国家去投还是开放市场让民企去管理和运营这些问题都得需要之后再明确。”曹寅说。

  此外,为了促进充电设施的发展,该指导意见涉及了多个国家部门,包括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多部门的协调难度并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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