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电改 国企改革 机遇

电改应该如何抓住国企改革重要机遇

2015-10-08 中国能源投资网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作为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全面提出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在新一轮国企改革的进程中,作为国企大潮中的生力军,电力行业如何推进怎样才能抓住机遇,独占鳌头日前,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进行解读。

 

  上市:可解决高负债但并非都适合

  《意见》指出,应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大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力度,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国企集团公司整体上市,这是中央首次以文件形式提出。事实上,国企集团公司上市是一个方向。此前,国资委就提过资产证券化的目标,出台相关文件并规定一定要通过证券化的形式进行上市。这几年,国企也一直通过将资本打包的方式然后上市。

  “当前,五大发电的资产负债率平均达80%以上,上市对于他们解决高负债的问题,是一个很好的途径。”曹寅说。

  此外,集团公司整体上市也一同解决了关联交易的问题。对于主体比较单一的企业而言,如只做电网、光伏、电力施工等业务较单一的企业,整体上市这一路径较好。反之,如果集团企业经营的范围较广,涉足领域较多,上市则不会给股市产生震撼感。

  “对于电力行业而言,未来发电、输电、配电和设备供应商这几快,主辅分离业务将逐渐分开,整体上市的机会都会很大。”一位政府部门的专家向记者预测。

  “整体上市不能片面的从字面上理解。它包含的业务其实很大,并不一定适合所有企业。不同的板块有各自的规律和估值的特点,切不可盲目跟风,因分角度、分行业看待这一问题。”国网能源研究院副院长周原冰对记者说。

  “因盘子较大,涉及资产规模较广,回报率掌握在国家手中,由国家定调,如果国网走整体上市这一路径,需要再研究和制定详细规划。”问及国网是否有集团公司整体上市的规划时,周原冰补充道。

  转型:从管人管事管资产到管资本

  14日,国新办就《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举行吹风会。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表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企分开、政府公共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要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边界,推进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国有企业作为独立市场主体,享有经营自主权,对直接出资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这一说法已经提了一年多了,在此次指导意见中终于定性。从大的方向来讲,我们是在学习新加坡的‘淡马锡’模式尝试转变。”周原冰说。

  国资委是国企名副其实的大管家,今后须转换思维从资本角度进行管理。通过调控和简政放权,企业就能更加自主地去运营。“管资本”的转变也正是赋予国有企业的负责人相当大的自主权,即国有监管单位主管资本增值。

  对此,国务院研究室综合经济司副司长范必认为,实行以管资本为主的改革,意味着国企要从多重目标转向以股东回报为主的目标。与此同时,这一举措也为企业释放出更多的空间,使其能自由运作。具备更高能力的高管、职业经理人必将在这一运作过程中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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