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中哈 能源

中哈深入能源合作 中方进入供应环节

2010-09-15 中国能源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2009年,中国曾与哈萨克斯坦达成协议,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将向哈萨克斯坦提供两批总额共计100亿美元的贷款。

  文/中投顾问

  2009年,中国曾与哈萨克斯坦达成协议,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将向哈萨克斯坦提供两批总额共计100亿美元的贷款。对于这100亿美元的使用,哈萨克斯坦“实体经济掌门人”、“萨姆鲁克-卡泽纳”国家主权基金董事会主席卡伊拉特•克利姆别托夫日前表示,其中的50亿美元用于收购哈萨克斯坦曼吉斯套油气公司的部分股权,另50亿美元贷款则用于哈萨克能源工业,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据了解,哈萨克斯坦曼吉斯套油气公司的另一大股东为中石油,它将与哈石油天然气公司共同组建新的合资公司,在新合资公司中,双方所占比例分别为50%。新合资公司将参与建设西哈萨克斯坦-南哈萨克斯坦天然气管道等项目,这条管道还将与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中国的天然气管道连通。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周修杰指出,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以及中亚各国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特别是在能源领域一直合作紧密。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合作虽然也是采取“贷款换石油”的形式,是石油、贷款、投资等一揽子合作,但是中哈合作中,中国石油企业获得了更多的权利,开始进入上游的资源供应环节,成为供应方。

  在中国与其他国家的石油购买合作中,中国石油企业是无法介入对方领域的,这样对石油资源就无法掌控。而在中哈合作中,中石油凭借曼吉斯套油气公司及新合资公司中的股份,掌握了更多的主动权,从而使油气资源供应具有了一定保障。此外,根据合作协议,对于一些能源和非能源项目建设,中国的设备以及技术人员也将参与其中。

  目前,中国每年从哈萨克斯坦进口的原油只有600万吨,等到中亚、中哈等油气管道完全建成后,哈萨克斯坦每年向中国出口的原油将超过3000万吨。为此,中石油已经计划改扩建新疆克拉玛依和兰州炼油厂,欲将两地建成原油加工能力超过3000万吨/年的大型炼油基地。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新疆石油工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认为,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及中亚各国的能源合作,将会加深与新疆地区的联系,给新疆石油资源的开发以及新疆能源城建设带来更多机遇。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表示,新疆作为进出中亚各国的桥头堡,将为促进中哈合作、推动中哈石油工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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