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能源

中国能源领域反腐风暴仍继续

2014-06-17 中国能源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根据2013年4月至7月对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西电东送21个输变电项目进行审计的结果,发现存在违规招投标、向关联企业输送利益、工程多计投资、套取建设资金私设巨额“小金库”等问题,涉资66.83亿元。

  6月16日,审计署公布报告显示,根据2013年4月至7月对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西电东送21个输变电项目进行审计的结果,发现存在违规招投标、向关联企业输送利益、工程多计投资、套取建设资金私设巨额“小金库”等问题,涉资66.83亿元。

  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负责人表示,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工程顺利实施和保障送电安全、为国家科学规划重大电力项目和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加大能源建设领域反腐败查处力度,进一步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促进电力工程建设领域深化改革。”

  在此前的5月,国家能源局已有4位司局级干部因为腐败落马,他们分别是: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许永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核电司司长郝卫平。再加上此前中央巡视组2月对三峡集团腐败的一份严厉报告,能源领域的反腐力度前所未见。

  事实上,这并不是西电东送工程首次出现资金违规。2009年审计署在对西电东送工程一期工程进行审计时,发现在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建设中,三峡总公司下属企业违规谋利1010万元。

  “有些电网内部的招标完全是一个小世界。”一位曾经参与电网招标的工程企业高管表示,有些地方电网直接有自己的招标平台,有没有资质、是否符合招投标流程、付款和验资等是否符合规定流程,“都是内部人说了算”。

  上述企业高管透露,即便是按照规定将招标公告发到网上,“等你看到的时候也已经晚了”。

  67亿的资金违规

  西电东送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标志性工程,于1993年8月启动,初步组构起北、中、南3条送电通道。至2013年6月,西电东送工程核准并开工建设输变电项目48个,概算总投资2825亿元。

  审计署本次审计的21个项目,为近年来投资建成,占已开工输变电项目数的44%。2013年4月至7月,审计署组织12个特派办近400名审计人员,对该些项目进行了审计。

  上述审计署负责人表示,此次审计发现的涉及工程招投标、设备材料采购、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审计署该次审计,主要核准发现在工程建设中存在以下四大问题:电网公司未经招标将部分电网工程直接发包给关联企业,招标中存在大幅压缩招投标时间、评标不合规等问题;电网公司直接指定关联企业承担部分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代理等业务,并借机多支付相关费用,由此向关联企业输送利益;电网公司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偏高,约束力不强,存在多支付工程价款、挤占工程建设成本等问题;电网公司所属部分施工单位编造虚假合同、使用虚假发票等套取电网工程建设资金,用于私设巨额“小金库”。

  前述工程企业高管表示,部分地方电网内部就有自己的招标平台,“你需要交会费、入会,进入企业系统才有资格报名”。入会后即自动成为具备承标资格,“譬如某次招标,只让系统内符合条件的三个企业报名,其它的就被排除在外”。但最终谁中标,还是负责人说了算。

  “有的招标是对外开放的,如果你去投标,报名的时候就有可能将你剔除在外。”上述工程企业高管表示,因为企业不熟悉,没有给电网平台带来资源好处,“人家根本不需要你去投标,你也不知道如何参与投标”。

  该高管坦言,哪怕是有些在网站上公开的邀投标项目,企业看到也是赶上晚集,“因为规定的内容已经协调好了”。企业可以去参投,但标方可以设卡,“让你补交各种各样的材料,就这样把时间给拖过去了”。

  另一方面,对审计署提到的向关联企业输送利益的问题,参与投标企业亦深有体会。

  江苏一位光伏企业高管表示,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并网是有时效的,超过时效即不能享受国家对应的电价补贴。“这时候该区域电网就要求你买他们指定的并网产品,而这些产品是高价卖给你的,这就存在利益输送”,光伏企业权衡利弊,最终只能接受。

  西电东输违规问题较多

  上述工程企业高管表示,审计署仅是对2013年部分输变电工程进行的审计,如若将审计时间向前拉长,则会出现同样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西电东送”南线方案由已落马的王骏和郝卫平主抓,该方案是将三峡及四川的电力送达广东当地。

  不过,多位人士表示,目前尚未知道两人落马是否与西电东送工程相关。“但是高官腐败多因大型工程,如若是小型项目很难触发。”上述光伏企业高管说,像“金太阳”工程,资金百来亿,但数百个项目,即使个别项目存在腐败,所涉资金也不高。

  事实上,西电东送工程存在违规并不止是本次审计,在此前西电东输部分工程已暴露层层分包、关联交易、手续不全等问题。

  2003年,国家西电东送的骨干工程——贵州洪家渡电站即被发现大量工程违法分包现象;2009年西电东送的标志性工程:宁东-山东±660千伏直流输电示范工程项目,即再现未批先建、违法占地、层层转包分包等问题;2014年2月,中央巡视组发布的报告称,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存在有的领导人员亲友插手工程建设,一些招投标暗箱操作,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现象比较普遍等问题。

  以总投资49.27亿元的洪家渡电站为例,12个项目部中有10个项目部共计与34个分包人和11个个体包工头签订了87份工程分包合同。

  上述工程企业企业高管表示,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严禁工程转包和二次分包。“如有需要分包的项目,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且分包工程量非主体工程,总量不超过该标工程总量的30%”。

  继2013年国家开始查处中石油窝案以来,针对能源领域的腐败调查持续发酵:自今年1月以来已经十多位来自煤炭、电力、石油等能源领域的官员和国企高管落马。

  最高检察院此前表示,今年检察机关将重点查办石油电力等行业腐败案件。分析人士认为,上述能源局官员被立案后,或将牵出更多的煤、电、油等能源企业的腐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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