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天然气

威海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

2013-09-23 中国能源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自7月10日起,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4.51元;自9月23日24时起,市区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4.75元,其中城市公交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4.55元。

  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调整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自7月10日起,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4.51元;自9月23日24时起,市区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4.75元,其中城市公交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4.55元。为保障居民生活,居民用气价格不作调整,仍为每立方米2.4元。

  为逐步理顺天然气价格,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促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精神,市物价局按照市区工商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有关规定,结合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对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和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其中,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4.51元,同时取消港华公司制定的阶梯价格,调整后的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自今年7月10日起执行。

  在此次调整中,市区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4.75元,城市公交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4.55元,调整后的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自今年9月23日24时起执行。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后,虽然燃气车辆费用将有所增加,但从比较效益看,使用天然气与成品油、液化气等替代品相比仍具有价格和竞争优势。此次调整尚未达到启动出租车运价联动条件,因此出租车运价暂不调整。

  市物价局要求各天然气经营企业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天然气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企业擅自提价、搭车涨价或变相加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以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稳定。

 
 
 
相关报告
 
相关新闻
 
【研究报告查询】
请输入您要找的
报告关键词:
0755-82571522
 点击展开报告搜索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