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光伏企业 银行贷款利率

光伏大佬云集京城 抱团应诉美国“双反”调查

2011-11-30 中国能源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阿特斯阳光电力董事长瞿晓铧坦言,考虑人民币升值,中国光伏企业需支付近乎10%的银行贷款利率,这已远高于美国。

  阿特斯阳光电力董事长瞿晓铧坦言,考虑人民币升值,中国光伏企业需支付近乎10%的银行贷款利率,这已远高于美国

  11月29日下午,备受瞩目的“应对美国太阳能产品‘双反’调查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苗连生、无锡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施正荣、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高纪凡、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瞿晓铧等业界“大佬”如期而至。

  会上,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代表中国光伏业发布了“应对美国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声明”;“双反”调查中中国光伏业联合应诉代理律师——李磊介绍了中国光伏业应诉美国“双反”调查的最新情况。

  对于此次美国“双反”调查及中国光伏业的应对之策,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苗连生表示,“中国太阳能市场潜力巨大,我们欢迎美国企业来这里参与竞争”;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瞿晓铧表示,“道、理、义都在中国光伏业这边,我们只希望美国政府不受干扰,以法为本展开调查”。

  中国光伏业用数据说明一切

  10月19日,以SolarWorld为首的7家美国光伏电池厂商向美国政府提出申请,对来源于中国的晶硅光伏电池产品提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双反”调查)。

  如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已分别于10月19日和11月8日予以立案。

  对此,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在“应对美国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声明”中表示,中国光伏企业对该“双反”调查申请表示强烈反对,认为该申请是对中国光伏产业及光伏产品对美出口现状的歪曲,而且任何最终可能实施的贸易限制措施必将对中美两国绿色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及消费者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中国光伏企业将团结一致,积极应对。

  一直以来,部分外资企业对中国光伏业的无端指责主要集中在他们认为“中国光伏产品在美实现低价倾销,是由于获得了大量的政府补贴。”

  对此声明指出,美欧各国均对本国绿色能源产业给予各种形式的支持。与美欧各国相比,中国政府对光伏产业的支持要少得多。事实上,SolarWorld在美欧也是政府支持项目的受益者。据不完全统计,SolarWorld仅在2007年美国俄勒冈州新厂建设项目中就接受了约4300万美元的税收减免和公共补贴,并在2010和2011年分别在欧洲获得了1875万欧元和4500万欧元的政府资助。

  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施正荣介绍,“我们得到的政府补贴,甚至都不及他们的零头”。

  除政府补贴外,瞿晓铧坦言,“中国光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需支付6-7%的市场利率,而考虑人民币升值,这一市场利率几近10%,事实上,这已远高于美国的银行利率。其实我们并不反对,反而支持政府补贴光伏产业,只不过以SolarWorld为代表的7家美国光伏企业,对人对己采取了双重标准”。

  毫无疑问,如若美政府最终采取对中国太阳能产品“双反”,其必将是一个害人害己的选择。

  声明指出,美国太阳能产业提供约10万工作岗位,SolarWorld公司提供约1000工作岗位。如美国市场无法获得有价格竞争优势的光伏电池产品,其他99000个工作岗位将陷入危险境地。这是为什么大量美国公司,从上游原材料、机械设备供应商到下游经销商和用户,以及环保组织和气候专家反对SolarWorld“双反”申请的原因。

  中国企业可提起上诉

  中国光伏业联合应诉代理律师李磊介绍,“在ITC于11月8日召开的听证会上,中国应诉企业派出了强大的团队,包括代理律师团队、美国分公司高管、聘请的行业专家等,系统阐明了我们的观点”。

  他还介绍,我们认为,ITC应将薄膜光伏电池认定为晶硅光伏电池的相似产品,从而在调查产业损害时一并考虑。其二,晶硅光伏电池的价格取决于一系列因素,包括主要原材料多晶硅的价格、薄膜光伏电池的竞争、政府法规及激励政策的力度等。其三,中国晶硅光伏电池对美出口没有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损害威胁。

  未来,美国商务部可能于2012年1月和2月分别就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作出初裁,但上述日期也有可能被分别延期至3月和5月。在美国商务部作出初裁后,反倾销、反补贴税将开始适用,进口商将在产品清关时被要求支付保证金或押金。

  在初裁后,ITC和美国商务部将继续调查。在反补贴调查中,美国商务部还将向中国中央政府和有关地方政府发放调查问卷并进行现场核查。在反倾销调查中,美国商务部将向中国应诉企业发放一系列调查问卷,并来中国应诉企业的国内生产基地进行现场核查。如果美国商务部决定征收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最终决定将最早于2012年5月和8月作出,但最晚可能延期至7月和11月。

  中国企业高度关注美国政府可能在调查中出现的不正确、不公平做法。中国企业如果认为美国政府的裁决存在错误,不排除通过司法程序寻求救济,即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起上诉,要求纠正美国政府的错误裁决。

  中国光伏企业坚信其在美商业成功来源于公平竞争,而非不公平贸易做法。因此,它们有信心积极应对“双反”调查,并将为此付出巨大的努力。中国光伏企业将继续致力于维持并提高在美国市场的竞争力,向美国市场提供性价比高、技术先进、优质可靠的光伏产品,为促进美国和全球光伏能源市场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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