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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日太阳拟变现海外电站

2013-05-21 中国能源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11超日债”暂停上市的日子终将到来。昨日晚间(5月20日),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日太阳)发布公告,深交所对公司做出了《关于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暂停上市的决定》。

  “11超日债”暂停上市的日子终将到来。昨日晚间(5月20日),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日太阳)发布公告,深交所对公司做出了《关于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暂停上市的决定》。根据该决定,公司发行的“11超日债”自5月22日起复牌交易30个交易日,于7月8日起正式暂停上市。超日太阳表示,为争取恢复债券上市,公司将采取出让海外电站、处置境内非核心资产等措施。

  债券募集说明书显示,“11超日债”是超日太阳在2012年3月7日发行的无担保公司债券。债券发行金额10亿元,债券面额为100元,期限为5年。按年付息,票面利率为8.98%,2017年3月7日为债券的兑付日。

  对于投资者而言,最为担心的莫过于“11超日债”此番暂停上市后,超日太阳是否会继续履行相应的派息及兑付义务?

  对此,超日太阳在公告中明确表示,无论“11超日债”暂停上市还是出现终止上市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告中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进行债券的派息及到期兑付工作。

  此外,作为“11超日债”的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也承诺将继续切实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督促超日太阳积极改善经营状况,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告中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进行债券的派息及到期兑付工作,并争取恢复债券上市。

  超日太阳表示,公司称将采取多项措施,争取恢复债券上市。具体措施如:加速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尽最大努力快速回收账款;出让已具备变现条件的海外电站,尽快回笼资金;采取瘦身策略,尽快处置境内非核心资产。

  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发行人因最近两年连续亏损导致其债券被暂停上市的,若暂停上市后首个经审计年度报告显示盈利的,发行人可以在暂停上市后首个经审计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出恢复债券上市的书面申请。若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显示发行人继续亏损的,深交所将终止其上市交易。注意到,2013年一季度,超日太阳净利润亏损2.63亿元,公司预测今年上半年将亏损4.01亿——4.29亿元。“11超日债”被终止上市是大概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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