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春晓油气田 共同开发

中日双方共同开发春晓油气田

2008-06-27 中国能源投资网
 

    中国外交部近日宣布:中日双方近日经过认真磋商,同意在实现有关海域划界前的过渡期间,在不损害双方各自法律立场的情况下进行合作,在东海选定适当的区域迈出共同开发第一步。此外,日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参加春晓油气田有关合作开发,接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共同开发和合作开发也有着根本的不同,从事共同开发的双方各自向本国交纳税费,对等承担投资和风险,对等获得利益;而合作开发中,参与合作的一方要向主权国依法纳税,要遵守该国的相关法律。

  中国与外国进行共同开发是有先例的。2005年3月,中国、越南和菲律宾划定南海海域某区域进行共同勘探,迈出了共同开发的第一步。迄今为止,这一合作进展的非常顺利。

  合作开发的例子则更多。英国、加拿大的公司目前正与中国在东海进行油气合作。80年代初,中国石油公司就与日本日中石油开发株式会社和埕北石油开发株式会社分别在渤海的渤西南和埕北两个区块合作。其中,在埕北区块是中日两国公司对已发现的埕北油田进行合作开发。

  据介绍,春晓油气田1995年在中国享有主权的海域内发现。2003年8月,中国与壳牌、优尼科两家石油公司签订了中国东海春晓合同区石油合同。中海油与中石化联合持有该油气田的开采许可证。油气田开发费用按中海油、中石化各30%,壳牌、优尼科各20%的比例由各方分别提供。合作进行一年后两家外国公司出于商业上的考虑于2004年9月退出合同。

    什么是春晓油气田?

    春晓开采设施,在浙江省宁波市东南350公里的浩淼海面上,这个目前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田由4个油气田组成,占地面积达2.2万平方公里,几乎相当于一个台湾省。
  
    春晓气田是一个四方合作项目,包括中海油,中石化,优尼科和英荷壳牌,中海油和中石化合起来绝对控股。2003年5月,项目合作签字仪式由中国总理温家宝亲自主持在北京举行,整个项目估计投产两年后可年产气达24.96亿立方米。而在距离这个巨型气田五公里的地方,则经常有日本的飞机在上空盘旋, “春晓”天然气田的位置距离日本单方面划定的所谓两国东海“中间线”只有5公里,日本担心他们境内的资源通过矿脉发生吸管效应流向中国一方。
  
    春晓开采设施建成后,通过海底管道每年可向浙江省和上海地区输送25亿立方米的天然气。 丰富的海底资源对临近的日本来说无异于一块靠近嘴边的肥肉,自然分外眼红,早就试图从中分一杯羹。
  
    据日本的考察,这些海域中埋藏着足够日本消耗320年的锰、1300年的钴、100年的镍、100年的天然气以及其他矿物资源和渔业资源,这些资源足以使日本从天然资源贫乏国家摇身一变为“天然资源大国”。另外一方面,按照国际惯例,地下资源横跨好几个国家时,要根据储量的比例分摊利益。但令日本媒体感到窝火的是,为了抢占更多的专属经济区,至今日方在东海的海洋调查只局限于地质构造的基础调查,想跟中国谈“按比例分配”,却连具体数据都拿不出来。经济产业省的资源能源厅甚至连进行详细调查的计划都没有。手中没有掌握要求分摊利益的油气田的数据资料。这样,如果答应合作,既开不了价,也还不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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