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能源 电力

能源税改革势在必行

2008-06-26 中国能源投资网
 

    近日,国家发改委能源所能源系统分析和市场分析研究中心主任姜克隽表示,关于能源税的研究报告已经完成,该研究具体从定量和定性两个层面对征收能源税可能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得出的结论显示,征收能源税对未来能源需求的抑制作用非常明显,而且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也是非常的有限。

  该报告名为《中国能源税体系设计和实施方案研究》,由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清华大学共同完成。该项目启动于2005年,姜克隽是项目的负责人。

  在目前的发展形势下,征收能源税作为一种抑制能源需求非常有效的办法,已经势在必行,而且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促进中国的经济更健康的发展。但是,能源税推出具体时间表也许并不乐观。原因之一是,作为能源税的一种,燃油税改革历经14年依然难产。

  姜克隽建议,能源税政策的实施可以在燃油税实施4-5年后开始,“这样就可以根据燃油税征收经验积累来对更多能源种类进行征税”。

  此外,针对能源税的征收是不是要以能源价格的市场化改革为前提也多有争论。而我国能源价格的市场化改革,因为目前能源领域的市场竞争主体的不完善,且培育新的市场主体需要时间,所以,何时能够完成也并不乐观。

    从国际经验来看,能源税的征收,主要有两个目的,一个是为了调整能源使用结构,通过价格杠杆抑制能源需求的过快增长,另外就是,能源税的征收客观会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并将以此来扩大国家在节能领域的投入。

  但是,中国与其它实行能源税的国家很大的不同是,中国的能源领域的市场化改革还不完善,能源价格并非按照市场化原则来确定。所以,在完成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之前实行能源税意义不大。

    什么是能源税?

    指对选定的特别能源商品征收的一种税。应税能源主要包括燃料、电力、如用于发动机燃料和取暖用的柴油、天然气、液化气、煤以及电力等。能源税的纳税人是生产应税燃料和用应税燃料生产同类商品的人以及经营进口和自产自用应税燃料的人;电力的纳税人是消费和销售电力的人。能源说一般采用从量定额征收,根据不同的能源类型确定不同的计量单位,分别规定固定税额。应税燃料中的柴油、天然气、煤油按立方米规定差别固定税额,液化气按升或吨规定固定税额,电力按度规定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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