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中石油 原油经营

中石油集团等公司取得原油经营权

2007-09-25 中国能源投资网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等一批企业日前被赋予原油或成品油经营资格。此外,国务院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将原《条例》第三十条修改为:‘对外合作开采煤层气资源由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国务院指定的其他公司实施专营,并参照本条例执行。’

  开放经营权是践诺WTO

  商务部第73号公告称,依据《行政许可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油销售和原油仓储经营资格。根据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2006年12月11日,中国开放了国内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无论所有制形式、内外资企业,只要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都可申请成品油和原油的批发、仓储经营资格。

  煤层气产业格局或被破

  《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的修改,亦使得被赋予国内唯一一家对外合作专营权的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将首次遭遇中石油的挑战。今年8月,中石油就曾与澳大利亚燃气厂商Arrow Energy公司联手在新疆达成了协议,于当地开采煤层气。对此,中联的一位内部人士曾表示:‘如果中石油和外资合作成功,那么这可能并不符合规定,中联才是国内唯一一家拥有对外合作煤层气经营权的公司。’此次《条例》的修改,无疑打破了中联煤层气产业一枝独秀的局面,给了其他公司参与竞争的机会,中石油将首先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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