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中石化

中石化

2007-09-11 中国能源投资网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集团”)是一家上中下游一体化、石油石化主业突出、拥有比较完备销售网络、境内外上市的股份制企业。中国石化集团是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独家发起方式于2000年2月25日设立的股份制企业。中国石化集团167.8亿股H股股票于2000年10月18、19日分别在香港、纽约、伦敦三地交易所成功发行上市;2001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28亿股A股。截至2006年底,中国石化集团股份公司总股本867亿股,中国石化集团集团公司持股占75.84%,外资股占19.35%,社会公众股占4.81%。

    中国石化集团集团是中国最大的一体化能源化工公司之一,主要从事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开发、开采、管道运输、销售;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化纤、化肥及其它化工生产与产品销售、储运;石油、天然气、石油产品、石油化工及其它化工产品和其它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技术、信息的研究、开发、应用。中国石化集团是中国最大的石油产品(包括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等)和主要石化产品(包括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单体及聚合物、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化肥和中间石化产品)生产商和供应商,也是中国第二大原油生产商。

    中国石化集团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集中决策、分级管理和专业化经营的事业部制管理体制。中国石化集团现有全资子公司、控股和参股子公司、分公司等共80余家,包括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产品销售以及科研、外贸等企业和单位,经营资产和主要市场集中在中国经济最发达、最活跃的东部、南部和中部地区。

    中国石化集团将继续秉承竞争、开放的经营理念,扩大资源、拓展市场、降本增效、严谨投资的发展战略,公司利润最大化和股东回报最大化的经营宗旨,外部市场化、内部紧密化的经营机制,规范、严谨、诚信的经营准则,努力把中国石化集团建设成为主业突出、资产优良、技术创新、管理科学、财务严谨、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一体化能源化工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的最大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是国家在原中国石化集团总公司的基础上于1998年重组成立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组织结构图


根据中国石化统一品牌战略,股份公司目前主要使用6个注册商标。


内部简称“朝阳商标”,注册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无偿许可股份公司使用“朝阳商标”;

“朝阳商标”主要用于中国石化提供的商品(比如聚丙烯)和服务(比如加油站)。


内部简称“SINOPEC商标”,注册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无偿许可股份公司使用“SINOPEC商标”;

“SINOPEC商标”主要用于中国石化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内部简称“满天星商标”,注册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无偿许可股份公司使用“满天星商标”;

“满天星商标”主要用于中国石化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注:“朝阳商标”、“SINOPEC商标”、“满天星商标”经常组合使用。


内部简称“长城商标”,注册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

“长城商标”系国家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

“长城商标”主要用于中国石化提供的润滑油系列商品。


内部简称“长城油滴商标”,注册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

“长城油滴商标”系国家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

“长城油滴商标”主要用于中国石化提供的润滑油系列商品。

注:“长城商标”、“长城油滴商标”一般与“朝阳商标”、“SINOPEC商标”、“满天星商标”组合使用。


内部简称“东海沥青商标”,注册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上海沥青销售分公司(“东海沥青商标”原注册人为镇海炼化分公司,目前正在办理转让予上海沥青销售分公司手续);

“东海沥青商标”主要用于中国石化提供的沥青系列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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