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2007 中国新能源投资贸易洽谈会(CNEC 2007)

2007 中国新能源投资贸易洽谈会(CNEC 2007)

2007-06-15 中国能源投资网
 

开始时间: 2007-7-21
结束时间: 2007-7-23
举办地点: 上海光大会展中心(上海市漕宝路88号)
联 系 人: 王 刚
联系电话: 86-21-54202677(78)
主办单位: 上海天盛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上海天盛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展会概况:

    ■大会年度主题为:中国新能源投资开发与产品综合应用平台

    ■大会目的:(中国国际新能源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能洽会”)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本届“能洽会”将围绕中国新能源开发应用在构建和谐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进程中遇到的疑点、热点、难点问题,与部委领导、专家学者、企业领导等进行深入的探讨和交流,试图探索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新能源科学开发、综合应用、可持续发展之路。

    本届“能洽会”将重点为新能源宣传、投资、开发、应用这四大方面提供商业机会和解决方案。

    中国“能洽会”将集合各城市新能源的建设开发项目和国内外新能源规划建设方面的新理念、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打造中国最大的新能源投资与产品综合应用的资源平台。

    中国“能洽会”将汇合国内外资本市场力量、港澳台及中国内地的重要投资商、运营商一同倾力打造中国最大的新能源开发利用与招商引资平台。

    中国“能洽会”将聚合当今最具话语力量的政府领导、经济学家、行业巨擘、实践先锋全力打造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新能源对话平台。

    中国“能洽会”将整合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组织、国内外主流传媒、运营机构全力打造出中国最大的新能源营销平台。

    ■大会功能与特点:(为何选择“能洽会”)

    1、中国境内涵盖新能源产业各个领域的国际新能源博览会;

    2、由行业权威组织联合举办的,与国内外能源界广泛合作的博览会;

    3、根据新能源领域的不同产业,设立了相应的专业展览会,以便集中展示和方便观众参观;为促进科技交流和经贸合作,将组织筹备国新际能源论坛及各种形式的交流会、推介会和招商会等;通过参展,您将有机会与国内外能源界的高层管理人员、知名学者等进行广泛的交流与合作;

    4、同期举办的五大论坛将有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几百名代表参加会议,包括国际能源署、OPEC、国际天然气联盟、国际能源论坛、以及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能源管理部门的官员和国际性能源公司的高层代表等参观博览会;

    5、真正面向客户营销先进技术、产品和服务的良机。具有强大的能源专业观众群体,预计将组织1万名专业观众参观博览会,包括了政府主管部门、国际能源组织、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高级官员,中国省市自治区政府管理部门的官员、行业协会和科研机构的著名专家学者,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能源公司、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业、机械设备生产厂家、科研教育机构、服务咨询、商务运作和金融机构等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和专家,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科研、经贸人员等;

    6、将联合电视、报纸、杂志以及网络等媒体,为参展企业和其技术、装备、产品提供广泛的宣传。

   

展览目标:

    1、助新能源领域的企业品牌与产品集中传播

    2、助中国新能源开发与综合应用愿景落到行动

    3、各参展单位可采取"一展一会"模式,即实地展览与专题推介会议,向与会1万余专业观众全面推介产品、技术与招商项目。

    4、助中国新能源建设规划切实可行

    5、同期举办的中国新能源论坛等高端商务会议将重点锁定分析经验、方法与创新思路,研讨新能源建设、开发、改善环境质量以及定义未来发展战略等议题。

    6、参展单位可现场独家自主举办专题研讨会,就自己产品、技术的开发应用,广纳谏言。

    ■专业强势推广,吸引全球,确保展览效果

    1、大会举办前后,将有国内外近100多家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2、主办机构通过多元化的推广活动,利用广泛的宣传渠道强势推广此展,以确保展览会面向最直接的专业买家。

    3、通过发改委、商务部、新能源商会、联合国及相关海外协会组织向各国的驻华使馆、商会、贸易团体、行业协会和商会会员,直接邮寄宣传资料、请柬及入场券。

    4、利用组织单位庞大的客户资源数据库,向各国投资商、贸易商邮寄宣传资料以及请柬。

    5、展前将在上海、北京、浙江、江苏、成都、香港、台湾等地召开新闻发布会,展会的新闻稿定时发送给国内外的驻华机构、多家媒体以及协会。

    6、制作精美的展前预览,介绍参展企业的详细情况,并向国内外驻华机构、商会、协会免费发放。

    7、以邮件、传真、直邮等方式向中国及海外地区目标买家、进口商等发放展会宣传资料和邀请函。

    ■商务配对

    为了加强展会的实效性,使参展与参会的单位能够见到更多的目标客户,并在展览期间进行

    有效的商洽,秘书处将为参展单位组织商务配对活动,为广大客商搭建对接平台。希望参展和参

    观的企业及来宾广为利用。

    参展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向秘书处提交商务配对服务申请表格,以便组委会为你安排相

    应的配对企业,并预约商务洽谈时间(申请截止时间:2007年5月31日)

    ■中国“能洽会”将同期举办五大论坛:

    世界新能源应用国际论坛、中国民营企业与新能源投资国际论坛、中国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国际论坛、中国新能源规划与新农村建设国际论坛、中国新能源行业精英峰会。

    ■技术交流讲座

    交流会每场限定1小时收费6000元,2小时收费8000元。

请提前将内容概要寄往组织单位。
    ■目标观众

    广大燃料电池相关领域的专家和专业人士、燃料电池生产商、汽车制造商、电子产品制造商、相关的能源公司,如石油、气体、电力公司等、相关的建筑/厂房建造公司、能源共生系统制造商政府/市政办公室、风险投资者等

   

    展品范围:

    ◇综合展区:各省市新能源合作项目招商引资、新能源及相关科研成果的转让与孵化、新能源领域的综合应用与建设示范等;

    ◇太阳能光伏系统及产品:太阳电池及材料;独立运行和并网光伏发电系统、互补系统以及系统的应用技术和设备;太阳电池的生产技术和设备。

    ◇太阳能热能利用系统:太阳能集热器;太阳能热水器及其系统设备和材料;太阳房;太阳灶;制冷空调;太阳能干燥以及海水淡化等。

    ◇风能: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配件和设备;风力发电系统的检测和监控技术和设备;测风设备;风-光互补系统;风-柴互补系统;风力提水系统;风电场。

    ◇太阳能建筑: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建筑节能和自然资源利用技术;建筑材料和构件。

    ◇太阳能光电产品:太阳能路灯、草坪灯、庭院灯、航标灯、农用杀虫灯、信号灯、交通警示灯太阳能信息显示屏等;

    ◇地热能的开发及综合利用:地热发电、地热制冷以及地热种植、养殖、保健系统的技术和设备;

    ◇小型水力发电技术与设备、材料与配件。

    ◇海洋能:潮汐能、泼浪能、潮流能、温差能的应用技术和设备。

    ◇其它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设备和技术。

    ■参展费用

    ★9㎡标准展台(注:双面开口展位加收20%费用)

    中资企业:¥8800元/个/展期合资企业:¥12000元/个/展期

    外资企业:$2500元/个/展期

    注:每标准展位包括[三面围板、公司楣板、一桌二椅、二只射灯、220V/5A电源插座一个、展位铺满地毯、二十四小时保洁、保安]。

    ★室内光地(注:最少36平方米起租,只提供参展空间,不包含任何设施。)

    中资企业:¥900元/㎡/展期合资企业:¥1200元/㎡/展期

    外资企业:$250元/㎡/展期

    ■会刊广告及其它广告(人民币)

    □封面:20000元□封底:18000元□黑白整版:3000元□封二:15000元

    □彩色整版:6000元□封三:12000元□胸牌:5000元/万□条幅:2000元/展期

    □入场券:5000元/万(入场券3万张起印)□拱门:3000元/天

    ■参展程序

    1、参展报名:拟参展单位请填写参展申请表及合同(附件一),

表中内容将刊入展览会会刊,故请提供中英文打字稿或用正楷填写清楚,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凡上述证件有虚假者,取消参展资格)及展位选择(展位图附后)一并寄或传真至展览会主办单位办公室;外商投资比例超过50%的外方控股企业须在国际展区参展;
    2、申请展位一周内将参展费用[50%(订金)或全款]电汇或交至组织单位,余款于2007年5月31日前付清;展位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

    3、参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请将银行汇款单传真至组织单位;

    4、组织单位在收到展台费用后,展会开始前一个月寄《参展手册》给参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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