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煤层气

加快煤层气开发进度 三公司获批对外合作

2010-12-07 中国能源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煤层气是一种非常规天然气资源,在我国储量丰富。我国埋深2000米以上的煤层气地质资源储量为36.8万亿立方米,仅次于俄罗斯、加拿大为世界第三大煤层气储藏国。

  文/中投顾问

  日前,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能源局发出通知,同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在国务院批准的区域内与外国企业开展合作开采煤层气资源的试点工作。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宋智晨指出,煤层气是一种非常规天然气资源,在我国储量丰富。我国埋深2000米以上的煤层气地质资源储量为36.8万亿立方米,仅次于俄罗斯、加拿大为世界第三大煤层气储藏国。我国的煤层气地质资源储量相当于我国目前的陆上常规天然气的地质资源储量,所以说合理的开采利用煤层气资源将是对我国天然气供应的有效补充。但是,尽管在“十一五”期间已经对我国煤层气产业进行了相关规划,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我国煤层气产业化进度始终较为缓慢。

  而在此之前,在我国的煤层气产业中,也只有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煤”)享有煤层气对外合作专营权,在2009年中联煤与中石油分家之后,中石油实质上也拥有了煤层气的对外专营权,但是在政策层面上还没有得到正式的认可。此次国家相关部门正式发出通知,扩大了享有煤层气开发对外合作权的企业范围,对“十二五”期间加快我国煤层气资源开发具有积极的意义。

  我国企业之所以要与国外企业合作开发煤层气资源主要在于,首先,国外企业在煤层气开发方面拥有先进的技术和成熟的经验,通过借鉴国外的技术和经验,可以加快我国煤层气产业的发展速度,避免多走弯路;其次,国外的煤层气产业化以及商业化较为成熟,而我国的煤层气产业化以及商业化都还处于摸索阶段,通过与国外企业的合作也可以尽快培育起我国的煤层气市场。可以说,通过与国外企业合作,可以迅速加快我国煤层气的产业化。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煤层气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在今年上半年,国家相关部门批准了晋煤集团的煤层气采矿权,这是我国首家煤炭企业获得煤层气采矿权,这也意味着阻碍我国煤层气产业发展的最大障碍——矿权重叠问题已经开始有了实质性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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