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煤电 联动 体系

煤电联动体系存在本质缺陷

2007-12-27 中国能源投资网
 

  河北香河5天谈判的唯一结果,是发电企业未来一年激增的420亿元成本,除此之外,再无收获。这来自于平均10%的电煤价格上涨。由国家统一控制价格的发电企业,正在面对420亿元新增成本如何化解的问题,因为在通胀压力甚大的宏观环境下,“煤电联动”破题的可能微乎其微,“市场煤”与“计划电”的争斗,也将愈演愈烈。 

  始于2004年年底的煤电联动政策规定,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便将相应调整电价。自从煤电实行联动,每逢签订合同之时,电力企业与煤炭企业之间便展开激烈博弈,谈判之激烈可用“贴身肉搏”来形容。然而,今年底的电煤合同谈判却出现了极其反常的一幕。五大发电集团十分“痛快”签订了电煤重点合同,煤价增幅平均10%,已远超过了5%。人们自然会问,这是否是电力巨头“有意”而为,为启动煤电联动机制创造出必备条件呢?

  众所周知,第一次煤电联动在2005年的5月,当时电价上调了0.0252元。而随后的2005年11月份虽然再次满足了联动条件,却并未有所动作。原因很简单,电价在一年内连涨两次,对下游产业将构成实质性影响,发改委因此放弃联动。这实际上意味着游戏规则权威性的丧失。有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今年前9个月,全国电煤价较2006年上涨25元,上涨幅度8.9%,同样达到了调整电价的条件,但是,发改委再次放弃了联动。其原因主要在于,今年的CPI涨幅过快,经济决策层担心,电力作为上游重要的能源价格,一旦上调极有可能导致生产成本提高,加剧通货膨胀的压力。

  问题在于,一旦游戏规则不复存在,利益攸关各方就可能不再按照既定游戏规则出牌。发改委的态度无可厚非,但是,既定游戏规则没有被遵守,给电力巨头传导出这样一个信息:自行消化成本(即国家承担成本70%,电力企业承担成本30%)反而成为发改委不遵守煤电联动规则的前提条件。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干脆听任煤炭价格上涨,把所有压力全部丢给发改委。

  电力巨头的意图非常明确,一旦他们承受不了成本压力而停产,导致电力紧张状况,将是发改委的责任而不是他们的责任。相应的,发改委迫于压力会执行煤电联动的既定规则,同意电价上涨。今年煤电联动中电力巨头“痛快”签订电煤重点合同所增加的420亿元成本,就是他们寻求发改委政策支持的一个明确信号,似乎只有通过发改委以政策支持涨价才能消化420亿元成本。

  这是典型的“逼宫”行为。事实上,国内的许多垄断企业但凡提改革就涨价,这已经成为转嫁成本、提升利润的最便捷、最长效机制。在电煤价格上涨、企业出现亏损的情况下,电力企业积极奔走,寻求监管方的政策支持。最近,五大电力巨头集体上书国家发改委,要求尽快在电煤价格涨幅大的重点区域启动煤电联动。这是今年以来,电力行业第三次要求政府部门上调电价。

  事实证明,煤电价格如此这般地联动下去,只能完全退回到成本定价而不是市场定价的老路上,不啻于“计划经济”的定价方法,无疑是开倒车。以2004年全国售电1.7万亿千瓦时、2005年全国售电2万亿千瓦时来匡算,消费者多支付了约1600亿元。这巨大投资成本的下降带来的却是电价的不降反升。电力行业自身节省的1400亿元再加上消费者为他们多付出的1600亿元,电力行业拥有了整整3000亿元的盈利。

  分析人士认为,发改委推动的煤电价格联动,本身就存在制度缺陷,定价的基点,不是上游的原材料——煤炭的价格,而是产成品——电力的价格。不解决煤炭价格确定问题,又如此能让煤炭企业接受?所谓的煤电联动不仅对解决当前的煤电之争毫无意义,而且将背离电力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电力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实现竞价上网,是形成市场化的价格机制,而不是由政府卡住一头限定另一头的联动方式。这表明,我国的煤电联动实际上是处在一个矛盾的环境中,即处于市场化的煤炭与尚未市场化的电力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这种矛盾决定着任何一次煤电联动都是各个利益主体激烈博弈的过程,而平衡各方利益的惟一裁决者是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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